誘導分娩法是指透過往靜脈血管內注射藥物的方式,促進分娩的方法。如果孕婦或胎兒出現了異常症狀,需要提前分娩,或者超過預產期2周後,還沒出現陣痛,或者分娩時間延遲,就需要採用誘導分娩。
人為地刺破羊膜,或者注射收縮劑:
一般透過靜脈注射腦下垂體後葉(oxytocin)荷爾蒙,就能促進分娩。腦下垂體後葉是一種子宮收縮劑,不僅能促進分娩,還能收縮陣痛的時間。在分娩過程中,根據孕婦的狀況,注射量會有所不同。
另外,如果把含有前列腺素的果凍(jelly)或栓劑放入陰道內,可以使子宮頸放鬆,促進子宮口的開啟,通常是先透過這種方法打開子宮口,然後再注射下垂體後葉荷爾蒙。
懷孕40周以上的過熟兒,需要採用誘導分娩:
懷孕40周以後,隨著胎兒不斷成長,分娩的危險性也與日俱增,而且由於胎盤老化,不能發揮基本功能,因此就應該採用誘導分娩。如果孕婦懷有過熟兒,那麼在陣痛期內就不能為胎兒提供充足的氧氣,而且胎盤也不具保護作用,因此胎兒的生命將受到嚴重的威脅。
另外,如果孕婦患有糖尿病、妊娠毒血症等疾病時,也應該採用誘導分娩。如果孕婦患有糖尿病,那麼在懷孕末期很容易導致胎兒死亡,因此必須在懷孕38周時進行誘導分娩。如果孕婦患有高血壓或腎臟疾病,也應該進行誘導分娩。
由於陣痛微弱而導致分娩延時,就需要進行誘導分娩:
如果分娩過程過於緩慢,就應該實施誘導分娩。如果胎兒的頭部位置不佳,或產道過於狹窄,或子宮收縮過於微弱,也應該進行誘導分娩。如果孕婦懷有雙胞胎,建議採用誘導分娩法。
在子宮頸事先打開的狀態下,誘導分娩法比較能奏效。因此在孕婦出現在陣痛之前,必須仔細觀察子宮頸的狀態,並判斷胎兒頭部與產道的大小,然後根據實際情況,實際誘導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