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一:聲音要適當大和清晰、速度要緩慢、要發自內心。
傳遞給胎兒的聲音通過羊水後往往有些模糊不清,因此在對胎兒說話時,聲音要適當大一些,吐字要清晰一些,停頓要長一些,語速要慢一些。
原則二: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可不行!要堅持,哪怕每天只有15分鐘。對胎兒說話,持之以恆很重要。每次的時間短一些也不要緊,但要儘量堅持每天都至少進行一次。
原則三:準媽媽自己不要覺得有負擔,情緒上保持愉悅很重要。
如果媽媽總有“真煩呀”等牴觸情緒,無形中就會成為一種壓力,而這種壓力也往往會傳遞給胎兒。因此,媽媽自己要保持輕鬆愉快的心情,如果能把它作為一種享受,就再好不過了。
在和寶寶對話過程中,孕媽媽要保持一個愉快的心情,不能總是心情煩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