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發生新生兒產傷均必須進行病例討論。
2、討論由產科主任主持,產科醫師、兒科醫師、產房護士及助產士、產科護士均必須參加。必要時可邀請相關科室醫護人員參加。
3、討論前必須做好準備,儘可能做出書面摘要供發言時參考,討論的主要目的,是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整改措施,避免新生兒產傷的再次發生。
4、討論程序按正常的病例討論程序進行。要求上級醫師、護士長、當事醫護人員均必須發言,認真分析新生兒產傷發生的原因。
5、討論最後由主持人總結。
6、討論記錄應詳細、準確記錄每人的發言。記錄內容經整理後歸入病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