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女雙方均為自願領證,且兩人皆無合法的配偶。
2.男性已滿22週歲,女性已滿20週歲。
3.當事二人並非直系血親,在三代以內也無任何間接的親緣關係。
4.雙方並沒有醫學上認為不予結合的疾病,如麻風病等。對於喪失性功能的人來說,必須在領證前如實地告知對方。
5.當事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場辦理。
滿足了以上的硬條件,男女兩人理論上來說就可以登記了。除此之外,一些人情方面的事情恐怕也要事先做好,例如徵得對方父母長輩的同意、商量結婚的具體細節、告知自己的親友高朋等等。畢竟,能得到所有人的祝福是婚姻幸福的奠基石。雖然註冊只是兩個人的決定,但事關兩家人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