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稅費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稅務部門向賣方徵收交易所產生的差價獲得的收入。
1、契稅
二手房交易稅費符合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礎上上浮16.7%)、實際成交價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等三個條件的,視為普通住宅,徵收房屋成交價的1.5%的契稅。反之則按3%。
2、城建稅
營業稅的7%;教育費附加稅;營業稅的3%。
3、個人所得稅
普通住宅2年之內:{售房收入-購房總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稅+印花稅)}×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購房總額-印花稅)×20%。出售公房:5年之內,(售房收入-經濟房價款-土地出讓金-合理費用)×20%,其中經濟房價款=建築面積×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讓金=1560元/平方米×1%×建築面積。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4、土地出讓金
成本價:城八區內:15.6元/平米 城八區外:12.9元/平米。
經轉商:10% 按經管理 3%(按成交價)。
5、交易手續費
3元/平方米×建築面積
6、合同印花稅
房屋成交總額×0.05%
7、營業稅
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