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精神分裂症的治療時間分為急性期、穩定期和維持期,其中急性期是患者首發疾病的前四個星期。精神分裂症早發現早治療,治療效果就越好,所以這段時間非常重要。目前治療精神分裂症主要採用抗精神病藥物治療和物理治療如電抽搐治療等,心理治療和中藥治療輔助治療。藥物應由醫生診察患者的情況後,再選出適合患者服用的藥物。
步驟/方法:
1、 對於以陽性症狀為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精神運動性興奮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可以口服氯丙嗪、氯氮平、氟哌啶醇等。從未服用過抗精神病藥物的患者,劑量應以最少的劑量為主,之後再慢慢增加劑量。
2、 對於以陰性症狀為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和不服從治療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等應採用肌肉注射或靜脈注射的方法。常用的注射藥物是氟哌啶醇和氯羥胺,藥物注射後需要觀察患者一個小時,再衡量藥物是否對患者有作用。注射奧氮平需要兩個小時觀察,也不能和苯二氮類藥物一起注射,否則會誘發心臟病、呼吸困難和死亡。
3、 對於有攻擊性和企圖自殺、自殘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則要強制進行住院治療,建立安全有效的隔離措施,參與的工作人員要多注意患者的舉動,防止患者做出傷害自己的事情來。再進行靜脈注射或肌肉注射。
注意事項:
患者症狀穩定下來後,可口服奧氮平片劑進行治療。肌肉注射或靜脈注射注射抗精神病藥物兩個小時後,患者的症狀仍無法緩解,則需繼續進行上述的藥物治療直到有效果為止,一天內重複用藥不能超過最大治療的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