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分裂症的定義
精神分裂症是一組病因尚未完全闡明的精神疾病,具有思維、知覺、情感和行為等多方面的障礙,以精神活動與環境不協調為特徵。通常意識清晰,智能尚好,部分病人可出現認知功能損害。多起病於青壯年,常緩慢起病,病程多遷延,有慢性化傾向和衰退的可能,但部分病人可保持痊癒或基本痊癒狀態。
二、精神分裂症發病率、患病率
精神分裂症是一種發病率低但患病率相對較高的疾病。使用寬鬆的精神分裂症定義和現行診斷標準進行調查的年發病率可能為 0.17%o一 0.54%o如果是使用更為嚴謹的診斷標準,發病率大約會減少2一3倍。(牛津精神病學)
在一般人群中總患病率為3-8‰,年發病率為0.1‰,終身患病率為7.0-9.0‰,平均8.6‰(shields與slater 1975)。我國1982-1985年進行的全國12個地區精神疾病流行病學調查結果表明:15歲以上人口中精神分裂症的總患病率為5.69‰,時點患病率為4.75‰。其中城市時點患病率6.06‰,明顯高於農村的3.42‰。
最新資料顯示(衛生部2005)精神分裂症的患病率:1993年城市總患病率8.18‰,時點患病率6.71‰,農村總患病率5.18‰,時點患病率4.13‰。
三、精神分裂症的臨床表現
本病的臨床表現複雜多樣,不同類型、不同階段的臨床表現可有很大差別,但它均具有特徵性的思維、情感、行為的不協調和脫離現實環境的特點:
1、感知覺障礙
最常見的是幻覺,尤其是幻聽,主要是言語性幻聽。病人憑空聽見鄰居、親人、同事或陌生人說話,內容往往使人不愉快,如聽見幾個聲音在談論病人、彼此爭吵、以第三人稱評論病人、威脅或命令病人。還可見幻視、幻嗅、幻味等。
2、思維聯想障礙
在疾病的早期階段可僅表現為思維聯想過程意義上的關聯不緊密,病人對問題的回答不中肯、不切題、使醫生感到與病人接觸困難(思維鬆弛)。病人用一個很普通的詞句、名詞、甚至以動作來表達某些特殊的、除病人自己外旁人無法理解的意義(病理性向徵性思維)。
把兩個或幾個完全無關的概念詞或不完整的字或詞拼湊起來,賦予特殊的意義(語詞新作)。聯想過程可在無外界因素影響下突然中斷(思維中斷),或湧現大量的強制思維(思維雲集),有時思維可突然轉折,或出現一些無關的意外的聯想。這類聯想障礙往往伴有明顯的不自主感,病人感到難以控制自己的思想,認為自己的思維受外力的控制或操縱。
3、思維內容障礙
妄想是精神分裂症最常見的症狀之一,以關係妄想、被害妄想、影響妄想最多見。多發生突然,內容離奇,邏輯荒謬,所涉及的範圍有不斷擴大和泛化趨勢或有特殊意義。認為周圍人的一舉一動都是針對他的,所到之處都在議論他,報紙廣播電視都含沙射影說他。自然界的變化颳風下雨甚至窗前飛來小鳥也是暗示要發生甚麼。病人對妄想的內容多不暴露。
4、情感障礙
情感淡漠,情感反應與思維內容以及外界刺激不配合。最早涉及的是較細膩的情感,如對同志的關懷、對親人的體貼、對周圍的事物的情感反應變得遲鈍或平淡,對學習、生活的要求減退、興趣愛好減少。隨著疾病的發展,病人的情感體驗日益貧乏,甚至對那些使一般人產生莫大痛苦的事件,病人表現淡漠,喪失了對周圍環境的情感聯繫。
5、意志行為障礙
活動減少,缺乏主動性,行為被動,退縮,對社交、學習和工作缺乏要求,不主動與人來往,行為懶散,無故不上班、不上課,嚴重時終日臥床或呆坐,無所事事,長年累月不理髮,不梳頭,口水含在口內也不吐出。有些病人吃一些不能吃的東西,或傷害自己的身體,頑固的拒絕一切或機械的執行外界任何要求,任人擺佈自己的姿勢,或機械地重複周圍人的言語和行為。
四、精神分裂症的分型:
1、偏執型
又稱妄想型。本型最多見。發病年齡多在25~35歲以後,起病緩慢或亞急性起病,症狀以妄想為主,關係和被害妄想多見,次為誇大、自罪、影響、鍾情和嫉妒妄想等。妄想可單獨存在,也可伴有以幻聽為主的幻覺。情感、意志行為、言語等障礙不明顯。病程緩慢,發病數年後在相當長時期內工作能力尚能保持,人格變化輕微。
2、青春型
在青年期起病,以思維、情感、行為障礙或紊亂為主。例如明顯的思維鬆弛、思維破裂、情感倒錯、行為怪異。以情感改變為突出表現,情感膚淺,不協調,有時面帶微笑,卻給人傻氣的感覺;有時又態度高傲,顯得不可一世;或喜怒無常、扮鬼臉、惡作劇,不分場合和對象,開一些幼稚的玩笑。思維破裂,言語內容鬆散、不連貫,令人費解,有時會伴有片段的幻覺、妄想。行為不可預測,缺乏目的。病情進展迅速,預後欠佳。
3、緊張型
多在青春期或中年起病,起病較急,以緊張性木僵或(和)緊張性興奮為主要表現,兩種狀態可單獨發生,也可交替出現。病程多呈發作性。預後較好,目前有減少趨勢。
4、單純型
以思維貧乏、情感淡漠、意志減退等陰性症狀為主,從無明顯的陽性症狀;社會功能嚴重受損,趨向精神衰退;起病隱襲,緩慢發展,病程至少2年,常在青少年期起病。
5、其它型
(1)未定型:症狀表現不能歸入以上諸型;
(2)殘留型:在發展期的急性症狀緩解後,尚殘留片斷不顯著的幻覺和妄想,或有某些輕微症狀,但並不嚴重,仍可進行日常勞動;
(3)衰退型:病期時間已久,思維極度貧乏或破裂,情感淡漠,意志缺乏,行為退縮幼稚,病情固定少波動。
五、精神分裂症的病因:
精神分裂症確切的病因和發病機制儘管存在很多假說,但尚未明確,多數學者認為精神分裂症是遺傳因素和環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母孕期病毒感染、圍產期的合併症、外傷、幼年與雙親被迫分離、人際關係、生活事件、社會和家庭的矛盾對分裂症的發生均有一定的影響:
1、遺傳因素
較多的證據表明精神分裂症具有遺傳性,而且血緣關係越近,潛在發病的可能性越高。
2、生理因素
多巴胺假說是最被廣泛接受的精神分裂症病因學假說。抗精神病藥物對多巴胺(DA)神經遞質的作用可以改善精神症狀支持這一假說。
3、精神刺激
刺激性生活事件對疾病的發生具有誘發作用,刺激性生活事件可直接觸發具備精神分裂症患病傾向者並使其發病更早、臨床表現更為明顯。
4、環境因素
貧困階層的患者生活條件較差,接受治療不及時和不徹底,再加上易與家人發生衝突,引起反覆住院,最終導致遷延不愈
六、精神分裂症病程與預後
精神分裂症起病多緩慢,逐漸進展,病程遷延。經治療後可緩解,有的可再發,或多次復發。分型中以緊張型較好,次為偏執型和青春型,單純型欠佳。病期愈短,緩解率愈高,病期在半年以內的緩解率為60~70%,一年以上的緩解率減低。抗精神病藥物可使3/4患者的病情好轉,堅持維持治療者的複發率顯著低於未維持治療者:
1、精神分裂症預後良好因素
突然起病、發作時間短、病前無精神病史、有豐富的情感症狀、偏執型、起病晚、已婚、良好的性心理適應、良好的病前人格、良好的工作表現、良好的社會關係、良好的依從性。
2、精神分裂症預後不良因素
隱襲起病、發作時間長、病前有精神病史、陰性症狀、側腦室擴大、男性、起病早、未婚、分居、喪偶、離異、不良的性心理適應、異常的病前人格、不良的工作表現、社會隔離、不良的依從性。
七、精神分裂症病人的死亡率
在所有的長期隨訪的研究報告中,精神分裂症病人的死亡率是比較高的。Harris和Barraclogh(l998)在一個對 36000名精神分裂症病人的再分析中發現,各種原因所致的死亡風險增加了I.6倍,幾乎40%是非自然原因的死亡,主要死於自殺,自殺的危險度增加了10倍。通常引用的精神分裂症病人自殺的終身危險度約為10%。
八、精神分裂症的治療
精神分裂症患者應接受包括抗精神病藥物在內的綜合性、全程、甚至終生治療:
1、抗精神病藥物治療:
(1)典型抗精神病藥物
神經阻滯劑―阻斷DA受體:氯丙嗪、奮乃靜、氟哌啶醇等;
(2)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
平衡阻滯5―HT和多巴胺受體―利培酮、氯氮平、奧氮平等。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的安全性、耐受性和有效性大多優於典型抗精神病藥物,尤其是在安全性和耐受性方面的優越性更為顯著;
(3)選藥原則
必須根據患者的病程、臨床表現、療效、不良反應和藥物遺傳學的個體化特徵,結合抗精神病藥物的受體藥理學特徵、藥物代謝動力學特徵和藥效學特徵進行選擇;
2、抗抑鬱藥物治療
適於精神分裂症伴抑鬱症狀者。
3、無抽搐電休克治療
適用於與精神分裂症所伴有的緊張性木僵和嚴重的抑鬱症狀,對用了足量抗精神病藥物治療但“陽性”症狀沒有得到改善的病人可使用電抽搐治療。
4、心理治療:
(1)目的―增強病人的人際交往能力和社會能力
促進病人社區生活的獨立性;減弱症狀的嚴重程度以及減少相關的共患疾病(如物質濫用);改進疾病的個人管理。
(2)治療方法
強制性社區治療;家庭干預;社交技能訓練以及疾病的自我管理;認知一行為治療。
(二)精神分裂症療程:
1、急性期
急性治療,2周內達有效劑量, 直到症狀控制, 一般至少 6-8周。
2、恢復期
鞏固治療,仍繼續應用有效劑量4-6月,鞏固治療(繼續治療)用於急性症狀控制後的恢復期,採用原有效劑量繼續治療,復發多在急性期治療後的6個月左右,鞏固治療時間應儘量跨過這一階段,建議至少4-6個月
3、穩定期
維持治療,維持劑量通常比有效劑量低。美國《綜合精神病學教科書第7版》的提法-首次發作者藥物維持1-2年;多次發作者藥物維持至少5年;具有自殺、暴力或攻擊行為者藥物維持更長,甚至終身服藥。
九、精神分裂症的防治:
1. 堅持抗精神病藥物的維持治療,維持治療是預防精神分裂症復發的一個重要而有效的方法;
2.儘量避免各種心理因素的刺激和環境的影響;
3.堅持定期到門診複診,接受社區護士的家訪,告誡病人及其家人一旦出現情況反覆的跡象,應迅速尋求醫療幫助;
4.制定有相關工作人員、病人及其家屬均認可的治療計劃,指定一名與病人保持聯繫的工作人員,他的任務是監測病情改變以及確保治療計劃的執行,定期評估病人病情的進展和需要;
5. 正確對待自己的疾病,要以積極樂觀的態度適應現實環境,妥善處理和對待個人的生活、工作、婚姻、家庭前途等問題。
十、精神分裂症的早期表現:
1、情感變化
情感變得冷漠,失去以往的熱情,對親人不關心,缺少應有的感情交流,與朋友疏遠,對周圍事情不感興趣,常因一點小事而發脾氣,莫名其妙地傷心落淚或欣喜等。
2、睡眠改變
夜眠差,難以入睡,易醒,早醒,多夢或睡眠過多。
3、敏感多疑
緊張、害怕,總覺得不安全,常把周邊的事情與自己聯繫起來,疑心別人總是針對他、疑心愛人對自己不忠等,但尚具有評判這些想法的能力。
4、行為異常
喜歡獨處,追逐異性,不知羞恥,自語自笑,生活懶散,發呆發愣,矇頭大睡,外出遊蕩,夜不歸家等。
5、性格改變
原來活潑開朗、熱情好客的人,變得沉默少語,獨自呆坐似在思考問題,不與人交往。一向乾淨利索的人變得不修邊幅、生活懶散、紀律鬆弛、做事注意力不集中。原來循規蹈距的人變得經常遲到、 早退、無故曠工、工作馬虎、對批評滿不在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