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新修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廣西壯族自治區從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單獨兩孩政策。
一、單獨兩孩政策內容
單獨兩孩政策是指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妻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需要說明的是,單獨兩孩不等於單獨二胎,如果單獨夫妻第一胎已經生育了兩個及以上子女(如雙胞胎或多胞胎),就不符合單獨兩孩政策了。另外,廣西實行單獨兩孩政策沒有城鄉差別。只要符合單獨兩孩政策條件的,均可以申請生育第二個孩子。
二、可以申請單獨兩孩的公民
符合單獨二孩政策條件、要求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有三種情形可以在廣西申請二孩生育手續:
1. 夫妻雙方戶籍在廣西的,可以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辦提出書面申請;
2. 女方戶籍在廣西、男方戶籍在外省區的夫妻,可以在廣西申請辦理;
3. 男方戶籍在廣西,女方戶籍在外省區的夫妻,若女方戶籍所在地未實施單獨二孩政策,可在廣西申請辦理,若女方戶籍所在地已實施單獨二孩政策,則在女方戶籍所在地申請辦理。
三、可以被定為獨生子女的公民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獨生子女是指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含親生子女、養子女和繼子女)。即沒有同父同母、同母異父、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沒有父母再婚後形成的繼子女兄弟姐妹,沒有父母收養形成的兄弟姐妹,或者由上述關係形成的合法生育的兄弟姐妹在生育下一代前均死亡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辦理單獨二孩生育證需要經過的程序
符合在我區辦理二孩生育證的夫妻,向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計生部門提出申請,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並將審查意見及材料報送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部門。
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部門對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提交的審查意見及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生育二孩條件的,通知鄉鎮人民政府所轄村民委員會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所轄居民委員會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發放二孩生育證;不符合生育二孩條件或者公示期內有異議,經查證屬實的,不予發放二孩生育證,並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對符合生育二孩條件,在2014年3月1日零時前已懷孕尚未生育的,經批評教育,可以按相關規定補辦二孩生育手續。
五、符合單獨兩孩政策條件的,申請辦理二孩生育證需要的材料
(一)《二孩生育證申請審批表》;
(二)夫妻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
(三)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育和收養狀況證明;
(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