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感染口蹄疫之後,在不同的時期,患者會出現不同的症狀,主要分為潛伏期,前驅期、發疹期和恢復期四個時期。
潛伏期:通常潛伏6-7天,患者會表現為體溫升高,口腔發熱、口乾、口腔黏膜潮紅,出現水皰。手足部和皮膚會出現水皰。
前驅期:此階段,患者會感到全身不適,身體疲憊,口腔、舌咽局部充血和頸淋巴結腫大。少部分患者會感到輕微的頭部,頭部不適和發熱。
發疹期:病毒入侵本來存在皰疹的部位,口腔的水平會對飲食和吞嚥造成影響,患者會出現高熱,高達39度左右,還伴有頭痛、噁心、嘔吐、腹瀉,少數可至低血壓、心肌炎等。
恢復期:發疹期的高熱會持續數天,在發疹期,如果患者得到及時和正確的治療,通常可以在2周之內完全康復,並且沒有其他後遺症。嬰幼兒和體弱兒童和老年患者,可有嚴重的嘔吐、腹瀉、心肌炎、循環紊亂和繼發感染。如不及時治療可招致嚴重的後果。
治療口蹄疫的方法一對症治療為主,如果是發熱,就使用退燒藥降溫,出水皰的時候要注意消毒,手、足患部塗以各種抗生素軟膏如青黴素、氯黴素、鏈黴素等治療水皰爛斑效果較好,可以防止繼發性細菌感染。患者的衣帽,毛巾和麵盆要避免共用,防止接觸發生傳染。一旦感染口蹄疫,要對患者進行隔離,患者使用過的敷料和接觸物要嚴格地進行消毒和焚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