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轉移是一個很奇特的現象。首先是它並不能在身體的任何地方生長。早在上個世紀末科學家就發現,某種癌症轉移至某些器官,而不侵犯另一些器官。比如,女性高發的乳腺癌可以向骨、肺和腦轉移,但它很少轉移至肝臟。其次是癌在原位長大,只有一部分癌細胞會隨血或淋巴離開原發部位,而其餘大多數細胞原地不動並逐漸死亡。現在,科學家已經弄清,原來是細胞中的基因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這種存在於每個人體內的基因已經鑑別出來,當它完好的時候,能夠有效地阻止癌瘤轉移;而當它發生變異(醫學上稱為突變)時,就會導致癌細胞離開原位。一名晚期癌腫病人每天可以向血液中釋放5萬個轉移細胞,就像風吹柳絮一樣。癌細胞隨著血流周遊全身,選擇它的沃土“生根發芽”。轉移腫瘤就“開花結果”了。
轉移癌的一般特徵是:轉移癌與原發癌相隔一定距離,即不具連續性,藉此可與腫瘤浸潤導致的直接蔓延相區別。多數情況下轉移癌是多個的,累及的淋巴結往往由近及遠,順次發展。血道轉移者受累器官多表現為分散的、有包膜的球形結節。多數轉移癌保留其原發癌的生物學特性,形態結構與原發癌近似,必要時可藉助組織化學技術進行鑑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