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瞭解,目前治療慢性乙肝的抗病毒藥物主要分為兩大類,核苷類和干擾素類藥物。長效干擾素和核苷類藥物都可以幫助患者實現乙肝病毒檢測不到,但在實現e抗原血清學轉換的比例上,長效干擾素要高於核苷類。另一方面,核苷類僅有對病毒的抑制作用,即便獲得e抗原血清學轉換,停藥1年後複發率高達50%以上。長效干擾素在維持停藥後的持久療效方面獨具優勢。
從達到表面抗原清除即“臨床治癒”的治療效果上來看,核苷類較難實現表面抗原清除,而長效干擾素更有機會實現這一目標。長期隨訪發現,經長效干擾素治療實現e抗原轉換的患者在停藥3年後的表面抗原清除率達到30%。
項目專家一致認為,在中國的慢性乙肝治療中,相對於核苷(酸)類藥物,聚乙二醇干擾素α-2a是實現表面抗原清除的首選治療方案。對高轉氨酶低病毒載量初治患者或表面抗原水平低的核苷類藥物治療的患者,利用長效干擾素治療可以獲得更多的臨床治癒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