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療原則
(1)恢復竇性心律 只有恢復竇性心律(正常心律),才能達到完全治療房顫的目的,所以對於任何房顫病人均應該嘗試恢復竇性心律的治療方法。
(2)控制快速心室率 對於不能恢復竇性心律的房顫病人,可以應用藥物減慢較快的心室率。
(3)防止血栓形成和腦卒中 房顫時如果不能恢復竇性心律,可以應用抗凝藥物預防血栓形成和腦卒中的發生。
對於某些疾病如甲亢、急性酒精中毒、藥物所致的房顫,在祛除病因之後,房顫可能自行消失,也可能持續存在。
2.藥物治療
目前藥物治療依然是治療房顫的重要方法,藥物能恢復和維持竇性心律,控制心室率以及預防血栓栓塞併發症。
轉復竇性心律(正常節律)藥物:對於新發房顫因其在48小時內的自行復竇的比例很高(24小時內約60%),可先觀察,也可採用普羅帕酮或氟卡胺頓服的方法。房顫已經持續大於48小時而小於7天者,能用靜脈藥物轉律的有氟卡胺、多非利特、普羅帕酮、伊布利特和胺碘酮等,成功率可達50%。房顫發作持續時間超過一週(持續性房顫)藥物轉律的效果大大降低,常用和證實有效的藥物有胺碘酮、伊布利特、多非利特等。
控制心室率(頻率控制)的藥物:控制心室率可以保證心臟基本功能,儘可能降低房顫引起的心臟功能紊亂。常用藥物包括:
(1)β受體阻滯劑 最有效、最常用和常常單獨應用的藥物;
(2)鈣通道拮抗劑 如維拉帕米和地爾硫卓也可有效用於房顫時的心室率控制,尤其對於運動狀態下的心室率的控制優於地高辛,和地高辛合用的效果也優於單獨使用。尤其多用於無器質性心臟病或左室收縮功能正常以及伴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患者;
(3)洋地黃 在緊急情況下控制房顫心室率的一線用藥,目前臨床上多用於伴有左心衰時的心室率控制;
(4)胺碘酮 可降低房顫時的心室率,不建議用於慢性房顫時的長期心室率控制,只是在其他藥物控制無效或禁忌時、在房顫合併心力衰竭需緊急控制心室率時可首選胺碘酮與洋地黃合用。
3.非藥物治療
房顫的非藥物治療包括電轉復(轉復竇性心律)、射頻消融治療和外科迷宮手術治療(徹底根治房顫)。
(1)電覆律 是指用兩個電極片放置在病人胸部的適當部位,通過除顫儀發放電流,重新恢復竇性心律的方法。電覆律適用於:緊急情況的房顫(如心肌梗死、心率極快、低血壓、心絞痛、心衰等),房顫症狀嚴重,病人難以耐受,上次電覆律成功,未用藥物維持而又復發的房顫。電覆律不是根治房顫的方法,病人的房顫往往會復發,而且部分病人還需要繼續服用抗心律失常藥物維持竇性心律。
(2)導管消融治療 適用於絕大多數房顫患者,創傷小,病人易於接受。
(3)外科迷宮手術 目前主要用於因其他心臟疾病需要行心臟手術治療的房顫病人,手術效果好,但是創傷大。
(4)抗凝治療 是預防房顫病人血栓形成和栓塞的必要手段,使用華法林抗凝治療可以使腦卒中發生的危險性降低68%;但是抗凝治療並不能消除房顫,不能改善病人的臨床症狀如心悸、乏力、心衰等。房顫病人如果有下列情況,應當進行抗凝治療:年齡≥65歲;以前有過腦卒中病史或者短暫腦缺血發作;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左心房擴大;超聲心動圖發現左心房血栓。抗凝治療一定要有專科醫生指導,抗凝過度可能導致出血,抗凝強度不夠則沒有預防作用,長期應用華法林需檢測國家標準比值(INR),特別是用藥初期,需要反覆抽血化驗,許多病人不能長期堅持。華法林的作用很容易受到其他藥物或飲食的影響,劑量的調整不好掌握。對於一些不能耐受華法林的病人可以用阿司匹林或/和氯吡格雷治療。一些無需監測INR的新型抗凝藥物如達比加醇、利伐沙班等陸續在臨床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