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馬蹄內翻足的病因中醫認為是由先天稟賦不足所至。西醫認為與以下因素有關:遺傳因素、胚胎髮育障礙、胚胎髮育缺陷、胎位異常、肌肉發育不良、骨骼發育異常等。
治療原則
1. 從出生後即開始,愈早治療,效果愈好。治療方法根據年齡和畸形程度而不同。 2.手法矯正法:一般適宜6個月以內或較輕型者。從出生後即開始,愈早愈好。由醫師教會母親或帶領患兒,先矯正足前部內收,再矯正距骨下關節內翻,然後矯正踝關節的蹠屈。手法應輕柔,以免損傷骨骺。每種矯正位置保持10秒鐘,每次10—15分鐘。每日運算元次,一般主張餵奶前進行。 3.石膏管形外固定矯正:適應於3月—1歲每2—3月更換一次。 4.手術治療,適用於6個月以上,手法無法矯正者。術式按年齡而異。 (1)足內後側軟組織鬆解術,適用於6個月至6歲患兒。 (2)足外側柱縮短術,適應於畸形嚴重3歲以上患兒,在足內側、後側軟組織鬆解術同時,行跟骰關節骰骨或跟骨楔形切除,或行跟骨外側楔形截骨術。 (3)三關節融合術,適應於12歲以上畸形嚴重之患者。
用藥原則
先天性馬蹄內翻足無特殊藥物治療,如手術治療患兒,術後應用抗菌素預防感染。
輔助檢查
1.先天性馬蹄內翻足診斷不難,X線攝片是必備之檢查專案; 2.如果住院手術治療,血常規等三項常規檢查是必要的,視病兒情況可酌情考慮B項檢查。
療效評價
1.治癒:足部畸形基本糾正,功能基本恢復,手術後傷口癒合。 2.好轉:經手法治療或手術,畸形大部分糾正。 3.未愈:畸形無改善。
專家提示
先天性馬蹄內翻足是足部常見畸形。出生後即可發現,隨年齡增大而加重。發現此病,應從出生日開始治療,愈早愈好。早期以手法按摩矯正為主,3個月後需行長腿屈膝石膏管形矯形術,1歲以後(現有主張6個月後)需手術治療。術後需加用矯形支具,定期門診檢查,直至14歲以後,以防復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