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運動素質指人體在從事體力勞動或體育運動時,各器官系統表現出的各種機能能力。它主要包括速度、力量、耐力、靈敏和柔韌等方面。
(1)速度。它是指在單位時間裡完成動作的次數或是身體快速位移的能力,可以反映人體中樞神經系統的機能狀態和神經與肌肉的調節機能,也可以綜合地反映人體的爆發力、靈敏、反應、柔韌等素質。其表現形式有反應速度、動作速度和中期性運動中的位移速度。測試指標有50米跑、4秒衝刺跑等。
(2)力量。它是指整個身體或身體某個部分肌肉在收縮和舒張時所表現出來的能力,是肌肉耐力增長和增加跑速的一個重要因素,有助於靈敏性的發展。測試指標有跳遠、仰臥起坐、引體向上、俯臥撐、握力、背肌力、腹肌力、腿肌力等。
(3)耐力。它是指人體長時間進行肌肉活動的能力,也稱抗疲勞能力。耐力素質體現了肌肉耐力、心肺耐力和全身耐力的綜合狀況,它與肌肉組織的功能、心肺系統的功能以及身體其它基礎系統功能的提高密切相關。耐力的訓練能促進心血管系統機能的改善和肌肉耐力的增強。測試指標有1000米(男)、800米(女)等。
(4)靈敏性。它是一種複雜的素質,是人體活動中的綜合表現,指人體在複雜多變的條件下,對刺激作出快速、準確的反應,靈活完成動作的能力。靈敏性是一種綜合性的能力,需要速度、平衡能力、柔韌性等多種能力要素的共同協調作用才能達到一定的水平。測試指標有立臥撐、4×10米往返跑、反覆橫跨等。
(5)柔韌性。它是人體各個關節的活動幅度、關節周圍組織(跨過關節的韌帶、肌腱、肌肉、皮膚及其它組織)的彈性和伸展性的表現,是人體運動時加大動作幅度的能力。它對掌握運動技術、預防受傷的預感性和可能性、保持肌肉的彈性和爆發力、維持身體姿態等方面都具有很重要的意義。柔韌性的好壞,不僅取決於結構方面的特點,而且也取決於神經系統支配骨骼肌的機能狀態。測試指標有坐位體前屈、縱劈叉等。
(二)運動能力指人體在運動時所表現出來的能力,具體又可以劃分為一般運動能力和競技運動能力。前者主要是指人們在日常生活、勞動及一般運動中所表現出來的走、跑、跳、投擲、攀登、爬越等基本能力,後者則是為了完成某項競技比賽所具備的運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