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潤喉糖的包裝上僅有“QS”生產許可標識,只有少數帶有“保健食品”標識。也就是說,多數潤喉糖屬於普通食品。而根據相關規定,只有保健食品才允許進行保健功效的宣傳,普通食品則不能宣傳產品功效——
《廣告法》規定,食品廣告內容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與藥品混淆的用語;《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中也明確規定,食品廣告不得出現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也不得藉助宣傳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該食品的治療作用。
潤喉糖添加了中藥成分就可以進行功效宣傳嗎、潤喉糖到底算普通食品還是保健食品?國家標準GB/T23823-2009《糖果分類》看到,標準中對糖果僅從材質、生產工藝來分類,如以砂糖、澱粉糖漿為主要原料的被歸入砂糖、澱粉糖漿型硬質糖果,以植物膠、動物膠或澱粉膠為主要原料的就歸入凝膠糖果。而對於對潤喉糖並沒有單獨分類。也就是說,只有“QS”標識的潤喉糖和平常吃的水果糖、牛奶糖並沒有甚麼不同,都屬於普通食品中的糖果類。
同為潤喉糖,為甚麼有的是保健食品,有的只能作為普通食品?據瞭解,雖然同為潤喉糖,但配方不同,功效各異。申報保健食品有兩個條件,一是配方內有藥食同源或國家規定可入保健食品的成分,二是有國家規定的27種保健食品功能中的某項功能。但如果沒有保健食品批號,即使加入了藥食同源的成分,也不能宣傳其有保健功效。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在保健食品中並沒有查詢到好爽糖、金嗓子喉寶都樂含片等產品。業內人士指出,如果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沒有記錄,說明產品尚未進行保健食品申報或未取得保健食品編號,因而不能宣稱為保健食品和進行保健功效的宣傳。
對於將食品中某一種成分提出強調其功效,是否也存在違規的問題,業內人士表示,這是一種打擦邊球的做法,屬於暗示該食品有某種功效,容易誤導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