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化療是目前治療癌症最有效的方法,但化療的次數並非越多越好。癌症化療應根據病人的實際情況進行增減,也就是說,要根據病人的病情因素來決定。在一些非腫瘤醫院,確實存在著化療方案不允許先掛,化療時間不一樣的現象。結果是錯失了化療的良機,浪費了大量的金錢,增加了患者的痛苦。下面我們就來詳細瞭解一下。
步驟/方法:
1.癌症化療是由患者的病情因素決定的,對於一些早期軟組織惡性腫瘤,選擇手術切除原發病灶,只要正規、足量地進行6個週期的化療,就可以殺死體內敏感的癌細胞,剩餘的耐藥癌細胞即使延長几個週期也很難見到效果。
2.對於一般情況較好的乳腺癌、肺癌和軟組織惡性腫瘤,如果原發病灶已經手術切除,4~6個週期的化療已經足夠,如果增加劑量,延長時間,毒性的增加將大於療效的增加,會給病人增加更多的痛苦和經濟負擔。
3、一些細胞增殖快的腫瘤,由於生長迅速,對藥物敏感,很容易被化療 "徹底消滅",適當的化療週期可以使腫瘤完全消失,然後再做1~2個週期的鞏固治療。
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化療是治療癌症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手段,如果病人的健康狀況不佳,需要酌情縮短和減少化療時間。如果腫瘤有高危因素,則需要增加化療週期;化療次數越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