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
(一)治療原則
治療原則主要是緩解瘙癢症狀,恢復肝功能,降低膽汁酸水平,注意胎兒宮內狀況的監護,及時發現胎兒窘迫並採取相應措施,以改善妊娠結局。本病對孕婦影響不大,主要危及胎兒,可致早產及圍生兒死亡。輕者局部應用具有潤滑和止癢作用的洗劑,如爐甘石冼劑或含有0.1 25%薄荷成分的潤滑劑。
(二)具體治療方法
1.一般處理 適當臥床休息,取左側臥位以增加胎盤血流量,給予吸氧、高滲葡萄糖、維生素類及能量,既保肝又可提高胎兒對缺氧的耐受性,定期複查肝功能、血膽酸瞭解病情。另外,皮膚瘙癢處可用爐甘石洗劑塗擦。
2.藥物治療
(1)S-腺苷蛋氨酸(SAMe):是治療ICP首選的藥物。該藥可通過甲基化對雌激素代謝物起滅活作用,並刺激膜磷脂生成,調節膜上Na+,K+ - ATP酶的活性,增加膜通透性,從而防止雌激素引起膽汁淤積,故能使瘙癢症狀明顯改善,取代膽汁淤積時在膽汁酸池蓄積的鵝去氧膽酸、石膽酸等,可抑制與細胞膜結合的膽固醇和磷脂的溶解,達到保護肝細胞的目的,從而降低ALT、AST等。補充外源性S-腺苷蛋氧酸。有助於受損的肝細胞功能的恢復。臨床觀察發現,S一腺苷蛋氨酸能有效地緩解妊娠期肝內膽汁淤積的瘙癢症狀。降低患者血中膽汁酸及轉氨酶的濃度。血清膽汁酸水平下降,降低血中膽酸和轉氨酶的濃度。用量為每日500 ~2 000 mg,靜脈滴注,2周為一療程。多數患者症狀及肝功能均可明顯好轉。
(2)熊脫氧膽酸(UDCA):是人體內一種內源性膽汁酸,含量甚微。服用後抑制腸道對疏水性膽酸的重吸收從而改善肝功能,降低膽酸水平,改善胎兒胎盤單位的代謝環境,延長孕齡。用法為 15mg/(kg·d),分3次口服,共服20日。可改善瘙癢症狀,血清膽汁酸和肝酶水平均可下降,但停藥後可復發。
它是一種親水性的膽酸。近年來,國外學者已將其列為治療ICFP的一線藥物。本品作用機制有以下3個方面:①熊去氧膽酸通過改變其親水性,從而改變了膽汁酸池中膽汁酸總的分佈,有利於清除胎兒血液循環中的膽汁酸;②熊去氧膽酸替代肝細胞膜上毒性較大的疏水性膽汁酸,而起到保護肝細胞的作用;③刺激膽汁分泌,降低肝細胞中膽汁酸的濃度。
Serrano等研究表明,熊去氧膽酸不僅降低母體的肝酶和膽汁酸水平,而且還有修復胎盤滋養細胞,將膽汁酸從胎兒體內輸送至母體血液循環的功能。推薦劑量為15 mg/kg,連用3周,能有效地緩解ICP的瘙癢症狀和改善生化異常指標。熊去氧膽酸起效快於考來烯胺,並且控制瘙癢作用持久。熊去氧膽酸對母嬰具有安全性,不僅可以緩解瘙癢,還可以降低胎兒早產率和死亡率。
(3)地塞米松:可誘導酶活性,能通過胎盤減少胎兒腎上腺脫氫表雄酮的分泌,降低雌激素的產生,減輕膽汁淤積;能促胎肺成熟,避免早產兒發生呼吸窘迫綜合徵;可使瘙癢症狀緩解甚至消失。一般用量為12mg,連用7日。有作者認為其療效優於考來烯胺(消膽胺)和苯巴比妥。 Hirvioja等研究發現,20 mg/d的地塞米松,連用6天,可以降低雌激素水平,從而緩解瘙癢症狀。
(4)苯巴比妥:是一種酶誘導劑,可使肝細胞微粒體與葡萄糖醛酸結合及消除肝內膽紅素水平,使血中膽紅素下降。另外該藥還具有增加膽小管膽汁酸分泌的速度,並通過改變膽固醇水解酶的活性而影響膽汁酸的生成。劑量為每次口服0.03 g,每日3次,連用2~3周。
(5)考來烯胺(消膽胺):為一種強鹼性離子交換樹脂,在腸腔內與膽汁酸緊密結合,形成不被吸收的複合物,從糞便中排洩,從而阻斷膽汁酸的肝腸循環,降低血清中膽汁酸的濃度。此藥能減輕瘙癢症狀,對膽酸下降不明顯。劑量:每次4g,每日2~3次,10日為一療程。能減輕瘙癢症狀。因該藥同時具有抑制小腸對維生素K的吸收,易引起孕產婦出血,故在口服考來烯胺的同時,需補充維生素K和其他脂溶性維生素。
(6)抗組胺藥和苯二氮革類藥物:對瘙癢有一定療效,但對生化指標無改善作用,只作為替代療法。
(7)紫外線B(UVB)照射嚴重病例可應用UVB照射。Zoberman和Wong研究發現,3~5天/周的UVB照射可以有效地緩解瘙癢。
(8)其他
國內研究報道,以茵陳為主藥的中藥組方治療lCP有良好療效,同時加強胎兒監護,如定期進行無應激試驗(NST)、胎兒心電圖、臍動脈血流圖、B超等檢查,若發現異常及時終止妊娠、加強新生兒監護、預防產後出血等。
3.產科處理
(1)一旦確診,應在高危門診隨訪,由於ICP患者容易發生胎兒宮內生長遲緩、胎兒窘迫、胎死宮內,圍生兒患病率和病死率均較高。故應在高危門診隨訪。
(2)加強胎兒監護:應定期作NST、胎兒心電圖、臍動脈血流圖、B超等檢查,以預測胎兒窘迫。目前主張孕35周前每週一次NST檢查,35周後每日一次NST檢查,以能及早發現隱性胎兒窘迫的存在。
(3)及時終止妊娠:ICP患者圍生兒死亡常發生在產前或有不規則宮縮產程即將開始時。因宮縮可加重胎兒缺氧,對於重症的ICP患者,宮縮對胎兒可能是致命的重要因素。終止妊娠的指徵:孕婦出現黃疸,胎齡已達36周;無黃疸、妊娠已足月或胎肺已成熟;有胎盤功能明顯減退或胎兒窘迫。應以剖宮產為宜,經陰道分娩會加重胎兒缺氧,甚至死亡。
(4)加強新生兒監護:因ICP患者易發生胎兒宮內生長遲緩和宮內胎兒缺氧,產時羊水糞染機會多,新生兒易窒息。故產後應加強監護和護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以減少圍生兒發病率和病死率。
(三)治療注意事項
1.ICP對於孕婦的主要影響是瘙癢,不會產生其他嚴重危害,但對胎兒會帶來嚴重的後果突然死亡於宮內,應向孕婦及家屬說明。
2.目前的胎兒監護措施還不足以預測ICP孕婦的胎兒死亡,也就是說即使監護正常,胎兒也可能突然死亡,其原因在於後者往往沒有慢性缺氧的表現。儘管如此,也應該定期進行胎兒監護。
3.因ICP患者脂溶性維生素吸收障礙,故分娩前應補充脂溶性維生素×(10mg/d,肌內注射),以預防產後出血,用考來烯胺治療時,更應補充脂溶性維生素K和其他脂溶性維生素。
4.一些動物和人類的資料顯示重複給予類固醇與出生體重下降和神經元發育異常之間可能存在聯繫,所以還不能建議廣泛應用地塞米松。對距離分娩時間還遠,並有症狀持續且嚴重的孕婦,給予地塞米松治療時應該慎重。
5.分娩後不主張採用含雌激素的藥物,以避免肝內膽汁淤積的發生。
6.對重症病人可採用血漿置換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