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我在西安工作時。
一年輕女性紅斑狼瘡患者,到門診慕名求治於我。
患者自述在一私人醫生處治療,效果很好,但因一病人治壞而被迫關門。所以,沒辦法,打聽了好多人,最後,決定找我治療。
我看了看私人醫生開的處方,每張處方足有三、四十味藥。
我習慣於用小方開藥,但患者說其療效不錯,想想也是:有效才是硬道理。
患者非常信任我,把所有的病歷資料給了我,讓我好好研究研究她的病。我花了幾天時間,分析其處方,總結其用藥規律。
後來,我也曾經用二、三十味的大方治好過一些病人,患者反應良好。
這真是:方無大小,有效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