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情一經發現就到中期或晚期,再加上未進行正規治療,預後相當不好。從臨床統計來看,小於1cm腫塊的早期乳腺癌患者,20年無瘤生存率為88%; 腫塊在1--2cm者,20年無瘤生存率為68%;大於5cm的患者10年生存率僅為46%。
2.看病花費較大,負擔大。因其發病年齡高峰為45—55歲,正值人生上有老下有小階段,勢必會給不太富裕的家庭帶來經濟壓力,甚至人財兩空,家破人亡。
3.由於手術帶來了身體的殘缺,極大的影響自身形象和夫妻感情。
4.大多數患者就診時為Ⅱ、Ⅲ期,甚至Ⅳ期,她生存的時間都被手術-化療-放療-復發-化療佔據,沒有再工作的機會,失去了再現自身價值的機會。
簡單說:早治省錢,晚治費錢、費力不討好。由此可見,乳腺癌的早期發現、早期診斷與早期治療,是提高乳腺癌療效的關鍵。可以使患者提高生存質量,減輕痛苦;還可以讓更多的女性迴歸社會、迴歸家庭,既可以節省醫療資源,又達到家庭和睦,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