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骨折的最終目的是使受傷肢體最大可能的。最大限度的恢復其功能。因此。在骨折治療中,其復位、固定、功能鍛鍊這三基本原則十分重要。
第一步、復位:是將骨折後發生移位的骨折斷端重新恢復正常或接近原有正常位置,以重新恢復骨骼的支架作用。復位的方法有閉合復位和手術復位、外固定架復位。
第二步、固定:骨折復位後,因為其不穩定,容易發生再移位,因此要採用不同的方法將其固定在滿意的位置上,使其逐漸癒合。常用的固定方法有:小夾板、石膏繃帶、外固定支架、牽引制動固定等,這些叫外固定。如果通過手術切開上鋼板、鋼針、髓內針、螺絲釘等,就叫內固定。
第三步、功能鍛鍊:通過受傷肢體肌肉收縮,增加骨折周圍組織的血液循環,促進骨折癒合,防止肌肉萎縮,通過主動或被動活動未被固定的關節,防止關節粘連、關節囊攣縮等,使受傷肢體的功能儘快恢復到骨折前的正常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