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化療患者需要注意:1 不同患者,不同的病情,化療方案均各有不同;2 即使是同一化療方案,化療劑量和化療療程也有差異;3 即使是同樣的化療方案,同樣的化療劑量,同樣的化療療程,每個患者的對化療的反應和療效也會各有差異。因此,每位患者,在門診複診時,要儘可能地向醫生告知上一次化療的不適反應,如發熱、腹瀉、口腔破潰、噁心嘔吐、心慌胸悶、腹脹胃納不適、手足皮膚紅痛感等,以便醫生提供更好的治療,必要時調整藥物治療。
一般情況下,在接受化療期間(包括最後一次化療結束的一月內):
1、 接受化療後的第7天,第14天,下次化療前3天內,均要複查一次血常規,觀察白細胞、血小板的變化情況。對於某些化療方案,可能化療結束的第3天就要開始檢查血常規。對於化療期間血常規變化比較明顯患者,要根據醫生醫囑密切觀察血常規,必要時每3天一次。一般白細胞數目小於正常範圍以下,應該門診就診。(建議有能力的患者,根據每次血常規結果,製作白細胞數目曲線圖,以便於觀察個體化療與白細胞變化情況)
2、 每1-2個療程化療,要複查一次肝腎功能變化。有肝腎功能異常基礎疾病的患者,則需要密切觀察。高於正常範圍上限,要門診就診。
3、 對於化療後血常規復查,白細胞過低需要升白細胞針劑治療的患者,一般要在升白細胞治療後的48小時,複查血常規。根據血常規復查結果,決定是否繼續治療。
4、 對於白細胞下降比較明顯患者,每日自行體溫檢測,有體溫高於37.5度者,要及時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