髖關節發育不良的分類
在成人髖關節手術中,發育性髖關節發育不良主要有2種分類:
一、Crowe的分類
Crowe等根據影像學測量Crowe等人將股骨頭移位分為4種類型:
二、Crowe等人的分類
三、Crowe等人的分類。根據股骨頭移位的距離與股骨頭和骨盆高度的比例,將股骨頭移位分為4種類型:
I型:股骨頭移位佔股骨頭高度的50%以下或佔骨盆高度的10%以下;
II型。股骨頭移位佔股骨頭高度的50%-75%或骨盆高度的10%-15%;
III型:股骨頭移位佔股骨頭高度的75%-100%,或骨盆高度的15%-20%;
IV型:股骨頭移位佔股骨頭高度的100%以上,或骨盆高度的20%。
II.Hartofilakidis分類法
Hartofilakidis等人將DDH分為3種類型。根據股骨頭脫位的程度將DDH分為3種類型:
I型:髖關節發育不良/脫位:即不同程度的髖關節發育不良 I型:髖關節發育不良/部分脫位:股骨頭大部分仍包含在真正的臼內,但髖臼較淺,髖臼上緣有骨性缺損;
II型:低位髖關節脫位。股骨頭與髂骨翼上的假窩銜接,假窩與真窩之間有重疊,髖臼前壁和後壁有骨性缺損,髖臼淺而開口小;
III型。高位髖關節脫位:股骨頭向上移位,股骨頭明顯向上和向後移位,與髂骨翼上一個明顯的、獨立的假窩相銜接,髖臼四壁均有骨質缺損。
這兩種分類法主要用於因DDH而接受髖關節置換術的患者。由於大多數需要截骨的髖關節發育不良患者的股骨頭向上移位小於股骨頭高度的50%,因此Crowe分類沒有實際意義。Hartofilakidis分類中的II型和III型都是完全脫位,I型分類比較粗糙,不適用於保髖患者的分類。
III.Karl Perner DDH分類法
該分類法將DDH分為4度:
I度:輕度,髖臼對股骨頭有輕度不完全覆蓋,股骨頭仍位於髖關節中央,CE角在11°~35°之間;
II度。中度,股骨頭仍位於髖關節中心,CE角在0°~10°之間;
III度:嚴重,股骨頭向上、向外脫位,髖臼變平,CE角陰性;
IV度:髖關節完全脫位,股骨頭位於髖臼外。
Karl Perner分類法對簡單的髖關節發育不良和髖關節脫位進行了明確的分類,適用於病人的選擇和髖關節保存手術的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