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促進孤獨症兒童的社會化和語言發展,儘可能排除患兒的病態行為,如刻板、自傷、侵犯性。一般採用在高度結構化的環境中進行特殊行為矯正。由於患兒的缺陷及其家庭環境的個性差異較大,因此,治療方案應個別化,移植到家裡或其他場合。促進兒童的社會化發育,不宜長期住院,以家庭為基地,通過訓練父母,取得家庭成員的密切合作,以達到行為治療的最佳效果。 藥物治療:目前藥物治療還無法改變孤獨症的病程,只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症狀。使用的藥物主要有抗精神病藥物的中樞神經興奮劑、抑鬱製劑、維生素等。
適當教育設施漸受重視的同時,以行為學說為基礎之治療方式亦開始發展,到了一九六O年代中期,制約理論已經廣泛的被運用在多種兒童問題的治療上,而自閉症兒童經由行為治療的隔離、消弱、懲罰、差別增強等方法而改善不當的行為,包括自傷、自我刺激、過動、攻擊行為等。後來操作制約技巧開始運用在自閉症患者其它能力的增進,如生活自理、職能訓練等,甚至更進一步被運用在社會人際互動及語言溝通能力之訓練上。雖然效果卓著,但仍有以下的問題需要考慮:
一、許多的治療研究幾乎都是個案的報告,無法有效的對照。
二、治療進行多數只針對一項行為的特定變化,並未有長遠、具體的影響考量。
三、很少考慮兒童在不同發展階段的需要及個別的差異。
四、行為變化之評量多數在治療場所進行,未考慮能否類化到非治療的其它場所
五、長期的追蹤輔導是相當需要的
對於孤獨症兒童的治療,應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干預。由於國內對孤獨症認識較晚,國外很早開展的早期干預在我國才剛剛起步。早期干預是一種有目的、有系統、有組織的教育措施,能使6歲以前發現的孤獨症兒童恢復正常或接近正常,使其智力、社交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等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部分兒童可在學前期進入正常學校學習。
早期干預的主要範圍是兒童的五大行為領域。在運動方面,包括大運動和精細動作,如雙腳同時跳、拍球、串球等,可促進大腦的發育,增強兒童的手眼協調性。在語言方面,包括語言理解、發音和表達。在認知方面,包括視覺認知,如辨別顏色;聽覺認知,如辨別聲音;觸覺認知,如感受冷熱;對數的理解。在生活自理方面,包括訓練他們洗臉、刷牙、穿衣等基本的獨立生活能力。在社會交際方面,鼓勵他們參與集體活動,集體遊戲,糾正與他人交往中不恰當的表達方式:如吐口水、怪叫等;進行社會交往的培養,使其與外界溝通,迴歸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