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敏性皮疹的臨床表現多種多樣,可屬於任何類型的變態反應,而在不少情況下,是多型變態反應的綜合。
藥物熱
由過敏性皮疹所致的發熱稱為藥物熱。 它常常是過敏性皮疹的最早表現。藥物熱與一般感染性發熱不同,它的特徵如下:
1、如果是首次用藥,發熱可經10天左右的致敏期後發生;如果是再次用藥,則由於人體已經被致敏,發熱可迅速發生。再次用藥發生的藥物熱因為發生的快,容易聯想到與用藥有關;而首次用藥發生的藥物熱由於間隔時間長,患者往往不認為與前次用藥有關,或者根本想不起用藥史,這就給診斷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2、藥物熱一般是持續的高熱,常達39。C,甚至40。C以上。但發熱雖高,患者的一般情況尚好,與熱度不成比例;
3、應用各種退熱措施(如退熱藥)效果不好;但如停用致敏藥物,有時即使不採取抗過敏措施,體溫也能自行下降。
藥物疹
過敏性皮疹常可引起皮疹,稱為藥物疹。 藥物疹一般緊跟藥物熱發生;但也可以先於藥物熱發生。 皮疹可有多種形態,如麻疹樣,猩紅熱樣,溼疹樣,蕁麻疹樣,紫癜樣,皰疹樣等。 有一類固定性藥疹,其特點是由同一藥物引起的皮疹,每次發作都發生在同一固定部位。初起為紅色,以後逐漸轉為黑褐色,很難消退,或甚至終生不退。引起這類皮疹的藥物主要有酚酞(通便藥),巴比土類(鎮靜藥),磺胺藥,重金屬鹽(如鉍劑,銻劑),砷劑等。但多數藥物疹的形態不具特異性,也就是說,不能根據藥物疹的形態來確定致敏藥物。
血清病樣
血清病是首次應用血清(如馬血清)製劑,經過10天左右發生的一種過敏反應。臨床表現為發熱,淋巴結腫大, 關節腫痛,肝脾腫大等.因注射異種血清而發生的血清病一般臨床表現較輕,常為自限性。隨著體內血清水平的下降,通常在3~5天后急性症狀消失,其它症狀隨後也逐漸緩解。由於化學治療劑和抗生素的問世, 特別是合成藥物。因此也把這類病稱為血清病或血清病樣反應.
系統性損害
嚴重的過敏性皮疹反應可引起全身性損害,如過敏性休克,血細胞減少(溶血性貧血,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等);呼吸系症狀(鼻炎,哮喘,肺泡炎,肺纖維化等);消化系症狀(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肝損害(黃疸,膽汁鬱滯,肝壞死等);腎損害(血尿,蛋白尿,腎功能衰竭等);神經系損害(偏頭痛,癲癇,腦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