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骨骨折主要後遺症為畸形癒合及行走痛,因此不少人主張負重時間至少在8~12周以後。Lindsay及Dewar認為至少須18個月,症狀始能穩定,有的患者恢復原工作4~6個月後仍有殘餘症狀,有的病人隨訪10年,其症狀仍在逐步改善。因此對殘留症狀的治療,應在自覺症狀不再改善後才可考慮。
對殘餘痛應從骨折類型以及是否波及跟距關節進行分析,考慮原因有以下幾種:
1.距下關節痛
瘢痕及損傷性關節炎可以造成距下關節運動限制,波及關節面骨移位者尤為多見。如症狀嚴重診斷明確者,單純行跟距關節固定術即可得到治療,但如跟骰關節亦受侵犯,則可行三關節固定術。這個就是傳說中的關節融合術。
2.腓骨長肌腱鞘炎
跟骨骨折增寬時,可使腓骨受壓,肌腱移位,如骨折未復位,肌腱可持續遭受刺激而發生症狀,必要時可手術切除多餘骨質,使肌腱恢復原位。走路過多外踝下方疼痛就是這個原因。
3.骨刺
足跟骨刺為疼痛的第三個原因,骨刺的形成多為骨折畸形癒合或跟部脂肪墊破裂,失去對足跟的保護功能,骨質直接負重引起,骨突部分骨折在任何部位均可形成痛性骨痂,如用鞋墊保護無治療效果時,亦可手術切除骨刺。
4.跟骰關節炎
外傷時韌帶斷裂可以造成距舟或跟骰關節半脫位,由此形成創傷性關節炎。可的松局封可以緩解症狀,如症狀嚴重,可行三關節固定術。
5.神經卡壓
較少見,脛後神經之蹠內或外側支以及腓腸神經外側支,可受骨折部之軟組織瘢痕卡壓發生症狀。必要時應手術鬆解。
另外提蹱困難。即起跑時抬不起腳,原因是骨折導致跟腱變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