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理性醉酒:生理性醉酒則要負刑事責任,這是因為,生理性醉酒是可以控制的.系由一次大量飲酒或酒精飲料,引起急性中樞神經系統興奮或抑制狀態。
病理性醉酒:病理性醉酒―pathological intoxication,特點是少量飲酒後,出現不成比例的極度興奮,帶有攻擊和暴力的特徵,並常有被害觀念。可持續數小時,以入睡告終。一般對發作有完全性遺忘。
複雜性醉酒:通常在腦器質性損害或嚴重腦功能障礙的基礎上發生,由於對酒精耐受下降出現急性酒中毒反應飲酒量一般不大,但意識障礙明顯,病程短暫,常遺忘發病情況。複雜性醉酒是介於單純性醉酒與病理性醉酒之間的中間狀態,與單純性醉酒相比是“量的異常”。複雜性醉酒的全過程較單純性醉酒激烈,患者多有飲酒史或單純性醉酒史一般均有腦器質性疾病史或患影響酒精代謝的軀體疾病如癲癇、腦血管病、顱腦外傷、腦炎和肝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