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在門診遇到的一個病人讓我再次意識到,抗病毒治療後檢測病毒載量的重要性怎麼強調都不過分。
那位患者已經接受了兩年多的治療,我想,在他接受治療的第一年,第一次檢測的病毒載量超過了4000,當地醫院的醫生說這不是甚麼大問題,要他繼續服藥。治療的第一年,第一次檢測的病毒量變成了8000多,醫生叫他去佑安醫院做耐藥性檢測呢。
我沒有指責當地醫生的意思。中國的醫療資源分配極不平衡,在艾滋病護理方面更是如此。有些地區的艾滋病患者非常少,所以當地醫生的經驗非常少。這並不是說他們不努力。即使接受了良好的培訓,不經常看病人,他們也可能忘記。
治療1年,病毒載量達到4000以上,這不是一個小問題,是一個大問題。治療6個月時,病毒載量仍大於50就是治療失敗。當然,每個國家、地區或組織有不同的標準。美國的失敗標準是6個月時高於200,世界衛生組織是1000,我們的免費治療是400,我們診所執行的標準是歐洲標準,高於50就算失敗。一般來說,低於1000,耐藥的可能性較小,病毒載量低於1000時可能無法做耐藥檢測。
所以,今後我們不要一直盯著 "小四"。小四是重要的,但在確定療效時,它不是最重要的。對於病毒載量控制良好、CD4已上升到一定水平(如350)的患者,每6個月至12個月檢測一次CD4是完全可以的。
而對於病毒載量,更頻繁的檢測從來沒有任何壞處。目前國家的免費治療政策是每年一次,只要實驗室結果是最新的,這對目前絕大多數病人來說似乎沒有問題。但是,理想情況下,可以是每年2次。第一年可以多一些,例如在治療後的3、6或12個月檢測。如果耐藥後換藥,也建議在換藥後3、6、12個月檢測病毒載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