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遮蓋法
此法用三層黑布作眼罩包蓋健眼,抑制優勢眼強迫弱視眼鍛鍊,根據患者年齡和視力,注視性質決定遮蓋時間長短。年齡越小,遮蓋時間越短,治療近視眼期間要由醫生定期檢查。也可以用阿托品滴劑代替遮蓋。阿托品可使遠近視力暫時減退,是變相的遮蓋法。
第二、後象療法
是矯治旁心注視,增進視力的方法,利用保護眼底中心凹區,用帶3o,5o,7o圓形黑點的後象鏡,6V15W強光照黃斑區,使其產生後象,抑止旁心注視,興奮中央視功能,此時注視視標(十字或視力表可看見的E字),一日二次,每次反覆做2~3次。
第三、紅色濾光法
眼底黃斑區只含錐細胞,錐細胞對紅光敏感,迫使中心凹注視,抑制旁中心區,目前國內有不少此類治療儀,濾光片波長就是620~700nm,生分鐘閃爍60~80次為宜。
第四、藥物治療法
適量補充微量元素鋅、銅,因其與視網膜、視神經代謝有關,也有用左旋多巴口服後視力改善,須注意使用方法。
此外還有視覺刺激儀,光刷治療儀等都可治療近視弱視,但弱視都有不同程度屈光度,故首先要矯正屈光不正,戴上適度的眼鏡是很重要的。如果還伴有斜視,還應將斜視矯治,矯治方法有戴鏡,手術。
兒童弱視如果不及時的治療有可能導致兒童立體視喪失,所以這種眼部疾病有必要早發現早治療。對於那些已經確診弱視的孩子治療中最重要的一點是,家長應正確指導孩子配戴眼鏡,同時在醫生指導下進行遮蓋治療,以免浪費治療時間。這其中眼鏡戴戴摘摘是家長最常遇到的問題,總覺得孩子小戴眼鏡會影響其發育。其實對於弱視兒童而言,恰恰相反,配好的眼鏡要一直戴著,戴鏡能幫助孩子形成正常的視覺習慣,是治療的關鍵環節,摘摘戴戴不僅會影響治療效果有時甚至會加重病情。弱視兒童的家長在孩子治療期間應堅持戴鏡,包括做視覺訓練也要戴鏡。何時摘下眼鏡應由醫生決定,同時要堅持做到每3至6個月帶孩子到醫院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