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頻繁地更換藥物
很多白癜風患者治病心切,使用一種藥物治療幾天後若沒甚麼效果,就急急忙忙地換藥。還有的白癜風患者一聽說有甚麼治療白癜風的新藥或“特效藥”,就立即買來使用,為此不惜停用正在使用的藥物。殊不知,這樣做反而不利於控制病情。大量的臨床實驗都證實,用藥治療白癜風起效較慢。這是因為大多數治療白癜風的藥物都會與人體的免疫系統發生衝突。治療白癜風的藥物在進入人體後,先要通過改變人體免疫系統的某些功能使其“認識”並“接受”自己,然後才能作用於病變部位,這就延長了藥物起效的時間。一般來說,治療侷限型白斑性白癜風的藥物需要連續使用2個月以上才會起效,而治療節段型白癜風、肢端型白癜風和泛髮型白癜風的藥物則需要連續使用3個月以上才會起效。因此,白癜風患者在用藥治療的過程中應保持足夠的耐心,不要在療程未結束前就隨意更換藥物,否則會影響原來所用藥物的療效,甚至導致其病情加重,使整個治療前功盡棄。
二、同時使用2種以上的藥物
有些白癜風患者為了儘快控制住病情,往往同時使用2種以上的藥物進行治療,有的患者甚至在口服藥物的同時又外用十幾種藥物。他們都認為,藥物用得越多,見效就越快,療效就越好。其實不然。臨床研究發現,白癜風患者同時使用3~5種藥物治療時,其療效僅為使用1種或2種藥物治療時的三分之二,而其發生不良反應的幾率則會增加3倍,此病患者若同時使用5種以上的藥物進行治療,其療效僅為使用1種或2種藥物治療時的一半甚至更少,而其發生不良反應的幾率則會增加8倍以上。這是因為大多數治療白癜風的藥物其作用都是相同的。而同時使用這些作用相同的藥物進行治療會反覆刺激病變部位,使人體產生應激性和耐藥性,從而影響療效。目前,臨床上主張白癜風患者在治療的初期,應只使用1種外用藥對一處白斑進行試治。在試治3個月(或一個療程)後,如果療效確切,可用此藥治療全身的病變部位,同時不再加用任何藥物,如果效果不理想,可加用1種口服藥,再試治3個月,如果效果仍不理想,可在醫生的指導下換用其他藥物進行治療,但不能增加所用藥物的種類。
三、害怕使用激素類藥物
在治療白癜風的藥物中,糖皮質激素類藥物是使用頻率較高的一類藥物。此類藥物具有強大的免疫抑制和抗炎的作用,可用於治療各種難治性皮膚病。不過,由於糖皮質激素類藥物可引起嚴重的感染、股骨頭缺血性壞死等不良反應,而且在停藥後容易導致病情復發,在外用時還容易引起皮膚萎縮、影響膚色恢復等不良反應,因此很多白癜風患者都害怕使用糖皮質激素類藥物進行治療。其實,這種做法是不可取的。臨床研究發現,糖皮質激素類藥物可通過抑制免疫反應、保護黑色素細胞來阻止白癜風病情的發展,因此,用此類藥物治療白癜風——尤其是治療早期白癜風和進展期白癜風有很好的療效,白癜風患者不可因噎廢食。至於如何看待糖皮質激素藥物容易引起不良反應的問題,筆者認為,白癜風患者只要在醫生的指導下合理地使用糖皮質激素類藥物,其發生不良反應的幾率微乎其微。此外,目前用於治療白癜風的糖皮質激素類藥物均為外用藥,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患者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的幾率。
四、病情突然加重時貿然換藥
在臨床上,一些散在型或泛髮型的白癜風患者在使用藥物治療一段時間後,其病情就會趨於穩定和好轉,這時其身體的某些部位又會突然長出很多新的白斑,於是就認為自己所用的藥物無效,便急切地換用其他藥物。其實,這種做法是不對的。白癜風患者在使用藥物控制住病情後,若突然出現了病灶增多、病情加重的現象,通常都是受到外界刺激引起的,如患者發生了嚴重的感染、出現情緒變化、接觸到嚴重的汙染源等。因此,此類患者應先查找病情突然加重的原因,並針對這些病因進行治療(如因感染導致病情加重可進行抗感染治療等),無須更換藥物。此類患者若查不到導致病情加重的原因,而病灶又繼續增多時,可先增加原來所用藥物的劑量。增加藥物劑量後再持續治療3個月以上,其病情若仍然加重,可考慮在醫生的指導下換用其他藥物進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