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常治療:主要是日常生活動作(如衣、食、住、行的基本技巧),職業性勞動動作,工藝勞動(如編織等),使患者出院後能適應個人生活、家庭生活、社會生活和勞動的需要。
2、心理治療:針對心理不同階段(如否認、憤怒、抑鬱等各個階段)的改變制定出心理治療計劃,可以進行個別和集體、家庭、行為等多種方法。
3、物理治療:主要是改善全身各個關節活動和殘存肌力增強訓練,以及平衡協調動作和體位交換及轉移動作(如臥位到坐位、翻身、從床到輪椅、從輪椅到馬桶等移動動作),以及理療。
4、臨床康復:用護理和藥物等手段,預防各種合併症的發生,亦可進行一些治療性臨床處理,減輕症狀,促進功能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