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軟骨淺層的損傷 ,是指損傷在軟骨淺層範圍不超過 10%~ 1 5%,這類損傷是不能夠自行修復的。如果成熟軟骨損傷是縱行撕裂 ,並只是縱行損傷部位細胞的死亡 ,但其與切線位和平行裂傷是不同的 ,縱行損傷的軟骨長期不產生退變。
二、軟骨對鈍性損傷的反應關節軟骨可以接受單次或多次中度和重度衝擊 ,多次的低閾值的反覆損傷可以造成軟骨的損壞 ,軟骨細胞死亡 ,基質裂開 ,軟骨下骨發生增厚 ,由於潮線增多造成軟骨受力的改變 ,軟骨下骨發生硬化 ,軟骨變薄 ,在軟骨應力及應變方面的改變從而導致骨關節炎。
三、軟骨及軟骨下骨同時損傷與軟骨損傷合併有軟骨下骨損傷的修復有很大的不同。軟骨下骨的損傷有血凝塊和炎性細胞的長入 ,產生生長因子 ,同時有毛細血管未分化細胞的遷移 ,形成基質而形成新生骨或纖維組織或軟骨加基質。而軟骨的損傷部位 ,由於生長因子刺激未分化的間質細胞 ,形成圓形未分化類軟骨細胞 ,併產生含有Ⅱ型膠元的基質。在損傷區有大量的類透明軟骨組織並不蛻變而改造成類似軟骨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