頸椎病是由於頸椎間盤退行性變、頸椎骨質增生所引起的一系列臨床症狀的綜合徵.頸椎病可分為頸型、神經根型、脊髓型、椎動脈型、交感神經型和其他型,臨床常表現為頸、肩臂、肩胛上背及胸前區疼痛,臂手麻木,肌肉萎縮,甚至4肢癱瘓.可發生於任何年齡,以40歲以上的中老年人為多.該病具有發病率高,治療時間長,治療後極易復發等特點.頸椎病是多種疾病的根源,其退行性病變是一個長期、緩慢的過程,並非一日之寒.頸椎病(一)牽引
1. 適應證 頸椎牽引常作為神經根型、頸型和交感型頸椎病的首選療法。但脊髓型頸椎病脊髓受壓較明顯者和有明顯頸椎節段性不穩者不宜採用。
2. 頸椎牽引的方法 一般用頸枕牽引帶作頸椎牽引。
(1)姿位:體位可採取坐位或臥位,為了方便,多取穩當的靠坐位,使頸部自軀幹縱軸向前前傾約10°-3O°,避免過伸。要求患者充分放鬆頸部、肩部及整個軀體肌肉。牽引姿位應使患者感覺舒適,如有不適即應酌情調整。在椎動脈型患者前傾角宜較小,脊髓型頸椎病患者宜取幾近垂直姿位,忌前屈牽引。
(2)牽引重量與持續時間:常用的牽引重量差異很大,可自患者自身體重的1/10至1/5,多數用6-7kg,開始時用較小重量以利患者適應。每次牽引近結束時患者應有明顯的頸部受牽伸感覺,但無特殊不適,如這種感覺不明顯,重量應酌情增加。每次牽引持續時間通常為20-30分鐘。牽引重量與持續時間可作不同的組合,一般牽引重量較大時持續時間較短,牽引重量較小時持續時間較長。
(3)牽引頻度與療程:一般每日牽引1-2次,也有每日3次者,10-20天為一療程,可持續數個療程直至症狀基本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