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瞭解,皮膚癌發病前期會有皮膚病表現,皮膚病與皮膚癌是兩個概念,要進行鑑別診斷才能針對病情做出合理的治療方案,對症治療將癌症消滅在萌芽狀態。
早期皮膚癌多表現為紅斑狀或略高出皮面的丘疹樣皮損,表面常伴有鱗形脫屑或痂皮形成,症狀與牛皮癬、溼疹、炎症等良性皮膚病相近。病灶的進一步發展就會出現某些具有特徵性的徵象,如一個發亮的、半透明的丘疹樣小結節,表面有滲血並伴有毛細血管擴張。或是疤痕樣表面光滑的纖維樣斑,無明顯毛細血管擴張、潰瘍及隆起。或是病灶內有黑色、彼此融合的小點。
上述皮膚癌的早期特徵與皮膚病的主要表現,十分相似,很難鑑別,如日光性角化病、角化棘皮瘤的症狀。
皮膚病的主要表現有:
1、皮疹為風團、潮紅斑,大小不等,形狀各異。
2、自覺瘙癢,可伴有腹痛、噁心、嘔吐和胸悶、心悸、呼吸困難,少數有發熱、關節腫脹、低血壓、休克、喉頭水腫窒息症狀等。
3、病程長短不一,急性蕁麻疹病程在1個月以內,超過1個月為慢性。
4、皮膚劃痕試驗部分病例呈陽性反應。
5、水痘、麻疹、風疹、幼兒急疹、手-足-口症、傳染性軟有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