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殺觀念和行為:抑鬱症患者半數左右會出現自殺觀念。輕者常常會想到與死亡有關的內容,或感到活著沒意思,沒勁;再重會有生不如死,希望毫無痛苦的死去;之後則會主動尋找自殺的方法,並反覆尋求自殺。抑鬱症病人最終會有10%-15%死於自殺。偶爾病人會出現所謂“擴大性自殺”,病人可在殺死數人後再自殺,導致極嚴重的後果。因此它絕非一種可治可不治的“良性”疾病,積極的治療干預是十分必要的。
二,焦慮:焦慮與抑鬱常常伴發,而且經常成為抑鬱症的主要症狀之一。主觀的焦慮症狀可以伴發一些軀體症狀,如胸悶、心跳加快、尿頻、出汗等,軀體症狀可以掩蓋主觀的焦慮體驗而成為臨床主訴。
三,自責自罪:病人對自己既往的一些輕微過失或錯誤痛加責備,認為自己的一些作為讓別人感到失望。認為自己患病給家庭、社會帶來巨大的負擔。嚴重時病人會對自己的過失無限制的“上綱上線”,達到妄想程度。
四,認知症狀:抑鬱症伴發的認知症狀主要是注意力和記憶力的下降。這類症狀屬於可逆性,隨治療的有效而緩解。認知扭曲也是重要特徵之一,如對各種事物均作出悲觀的解釋,將周圍一切都看成灰色的。
五,自知力:相當一部分抑鬱症病人自知力完整,主動求治。存在明顯自殺傾向者自知力可能有所扭曲甚至缺乏對自己當前狀態的清醒認識,甚至完全失去求治願望。伴有精神病性症狀者自知力不完整甚至完全喪失自知力的比例增高。雙相障礙抑鬱發作患者自知力保持完整的程度不如單相抑鬱症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