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病的病因有不少的假說,如環境因素、胚胎髮育畸形及遺傳等但均難以肯定。
Bōhm認為胎兒足在胚胎內發育過程中是由馬蹄、內收、內翻位逐步地向正常位發展的。在此演變過程中因某種原因或胚胎的原發性缺陷而產生畸形。
Dunn認為畸形是由於胎兒在子宮內遭受壓迫,使足前部被壓在內收、旋後及下垂位。Stewart觀察到夏威夷群島的日裔居民習慣於採取足內翻坐位,其發病率較高。這可能因所採取的坐位,子宮內胎兒易受壓而使發病率高。
Wynne-Davis從遺傳角度進行了144例的家屬調查得出結論,部份是遺傳異常,但尚未找出顯性、隱性基因遺傳的規律。
其他學說如Stewart認為與肌肉止點異常有關。Moore發現神經有異常,Sherman認為是距骨畸形所引起的。
現今的觀點是各種因素複雜地結合在一起,產生不同程度的畸形,決非單一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