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病原因:
遺傳因素(hereditary factor)(35%):
根據群體調查,已證明各民族之間近視眼的發病率差別很大,亞洲人中以中國人和日本人多發近視,歐洲猶太人較英,德等國本地人的近視眼為多見,Stephoson於1919年調查倫敦兒童的眼屈光狀態,猶太人兒童的近視眼比本地兒童者約多10倍。
1、高度近視:胡誕寧等對61個家系調查發現:
(1)雙親均有高度近視,子代12人均為高度近視(100%);
(2)雙親之一有高度近視,子代又有人發病者(指示雙親中另一方為雜合子),在40個子女中23人高度近視(57.5%),與預期的發生率 (50%)相比,P>0.05;
(3)雙親表現正常,子代有人發病的25個家庭(指示雙親均為雜合子),在197個子女中68人發病,經用Winburg和Lenz矯正法後,其發病率分別為21.3%和22.2%,與預期的25%相比,P>0.05,此三者均符合常染色體的隱性遺傳規律,但可受環境因素的影響使其表現程度減輕或外顯不全,高度近視者,如與表現型正常者結婚,有18%~24%的機會是與雜合子者通婚,有可能生出高度近視的子女,因此,可較有把握地認為我國的高度近視為常染色體的隱性遺傳。
2、單純近視:即低,中度近視,係指屈光度在6.0D以下的近視或近視散光,一般無明顯的眼底變化,矯正視力可以正常,是最常見的一種屈光不正,在雙生子調查中發現,無論近視一致率還是屈光度差值,都是同卵間的相同程度大於異卵,統計學處理有顯著性意義,並提示遺傳因素在近視發生中起到重要作用,根據本組相關係數計算,近視遺傳度為61%,進行雙生子測定,得出遺傳指數為65%,眼軸,角膜曲率半徑和前房深度的遺傳指數分別為 55.5%,49.1%,72.1%,有人在上海高中學生一級親屬調查計算遺傳度為50.5%,即遺傳和環境對近視的發生約各佔一半,因此推論,單純近視為多因子遺傳。
綜上所述,高度近視眼為常染色體隱性遺傳;一般近視眼為多因子遺傳,既服從遺傳規律,也有環境因素的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