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22-09-27 03:08

弱視合併斜視的治療原則很複雜,應根據具體情況制定。以下是我們多年來研究出來的治療原則:
(1)間歇性外斜視。如果孩子經過弱視訓練,雙眼視力平衡,而檢查發現雙眼視功能逐漸退化,可以先考慮斜視手術,然後
(2)部分弱視兒童經過訓練。
(2)部分調節性內斜視。雙眼視力平衡後,在有三級視功能的情況下,應儘早手術,手術後重新配戴合適的眼鏡,再進行弱視治療。
(3)持續外斜視。可考慮先進行弱視治療,待視力達到正常後再進行斜視手術。
(4)持續內斜視。可先考慮弱視治療,待視力達到正常後再進行斜視手術。
(5)麻痺性斜視。如有代償性頭位,為儘快糾正代償性頭位帶來的骨骼、牙齒、頸部肌肉的異常發育,可考慮先手術,術後再進行弱視治療。
(6)對於特殊類型的斜視,如DVD,根據不同情況制定不同的治療原則。
為甚麼不能先進行斜視手術,再進行弱視治療?
有些醫院往往先進行斜視治療,然後再指導孩子進行弱視訓練,這是不對的,因為斜視兒童的弱視程度不同,當然也有屈光參比線弱視和單眼重度弱視,如果安排不合理,做過斜視手術的孩子,需要弱視訓練。如果是需要單眼遮蓋,遮蓋單眼後,往往會打破孩子斜視矯正雙眼視力的平衡,也就是破壞了融合,增加了新斜視發生的基礎,久而久之就容易形成新斜視,外斜視的孩子手術後斜視容易復發,內斜視的孩子手術後容易發生外斜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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