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視的治療與家長的配合是分不開的,家長在治療中應做到以下幾點:
1.配好眼鏡後,要督促孩子堅持佩戴,並根據醫囑定期重新散瞳驗光,必要時換上合適的新眼鏡。
2.有些孩子在做完遮蓋治療後,由於周圍孩子的嘲笑和綽號,不願在父母面前堅持治療或戴眼罩,然後揹著父母摘掉,讓父母完全不知情。這往往是治療效果不佳的原因。在這種情況下,必須耐心地教育孩子,說服他/她自覺地堅持治療。同時也要聯繫老師,要求他們做好孩子的工作,督促他們堅持治療。我們現在有一種德國產的半透明遮光眼鏡,佩戴後不會對外觀形象造成很大的影響,同時又能起到遮光的效果。
3、在佩戴眼鏡和遮擋處理的同時,一定要加強精細化作業的訓練。糾正那種認為用眼過度使視力下降的錯誤觀點。事實上,弱視眼用得越多,視力提高得就越快。除了督促孩子按時完成訓練外,家長可以經常換換新形式,自制或購買一些輔助治療儀器,提高孩子訓練的興趣。
4、如採用光學藥物抑制療法,除堅持戴眼鏡外,應按醫囑按時用規定濃度的阿托品眼液散瞳。
5.家長應按醫囑定期帶孩子到醫院複診,並應帶好相關檢查和治療的病歷,以便醫生隨時判斷療效和調整治療方案。一般來說,孩子應該一個月看一次。在此基礎上,再根據孩子的實際情況,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治療方案。
在此基礎上,再根據孩子的實際情況,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治療方案。
弱視的治療並非一蹴而就。除了醫生的檢查和指導外,還需要孩子和家長的積極配合,否則不僅要事倍功半,而且還有可能半途而廢。在這一過程中,我們也發現了一些問題,比如說,有的家長認為 "孩子不聽話",有的家長則認為 "孩子不聽話"。
1、堅持每天戴眼鏡治療。
2.每天使用一到兩次弱視治療儀。
3、根據視力情況交替遮蓋雙眼,如:
(1)雙眼視力相同,交替遮蓋雙眼:右眼遮蓋三天,左眼遮蓋三天,週日一天摘除雙眼遮蓋,也可以雙眼同時治療弱視,不遮蓋。
(2)兩眼視力相差兩行:右眼四天,左眼兩天,週日兩眼揭蓋一天,或健眼每天揭蓋兩小時。
(3)視力差四行,右眼五天,左眼一天,週日揭開遮蓋物一天,或每天遮蓋健康眼六小時。
(4)一隻眼視力低下,另一隻眼視力正常,右眼完全遮蓋,週日摘除雙眼遮蓋一天。
4.以上遮蓋只是一個原則,醫生要根據病人的情況來具體操作。
5.遮蓋一定要嚴格,防止孩子偷看,達不到治療的目的。
6.有明顯斜視的患兒,雙眼同時睜開會對斜視眼造成新的抑制和干擾,所以有明顯斜視的患兒星期天不需要同時睜開雙眼,只需繼續按比例交替遮蓋雙眼。對於中度內斜視和間歇性外斜視的兒童,在有雙眼正視的情況下,遮蓋時應考慮到雙眼視力的發展,應每週一到兩天同時打開雙眼。
7、作業:
(1)低齡兒童串珠子、戴紐扣,每天100-200個/單眼。
(2)大一點的孩子要訓練穿針,每天200-300個/一目。
(3)還可以協助跳棋、描圖、佩戴遊戲版的視力ABC、視力插圖和其他項目的趣味弱視訓練。
(4)嚴重的弱視和較大的孩子,每隻眼睛每天應該有400-600個針。
8.家庭作業的孩子也可以輔助多媒體弱視光盤訓練治療。
9.每隔半年,醫生會根據孩子的眼鏡變化情況決定是否調整眼鏡的度數。
最好帶孩子到醫院進行具體治療,請醫生根據孩子的視力和治療的具體情況給予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