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原則
無症狀穩定期骨髓瘤無須治療,定期隨訪;血或尿中M蛋白進行性升高或出現臨床症狀者,必須治療。年齡小於70歲的患者,若條件允許儘量進行造血幹細胞移植。
對於大多數治療有效的骨髓瘤患者,M蛋白等主要指標在一定時間內趨於穩定,進入平臺期,可給予免疫治療、動態觀察等。
一般治療
1.健康宣教:① 骨髓穿刺是診斷本病必不可少的檢查之一,骨穿對人體無傷害,高齡老年患者也可進行;②本病發展不如急性白血病兇猛,大部分患者經有效治療病情可得到控制;③用於治療本病的化療方案比較溫和,噁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輕微,大部分患者均能耐受;④該病若不及時診治,發展至嚴重骨病甚至截癱或尿毒症,將會給患者及家屬帶來極大的痛苦及經濟負擔。故家屬及患者應配合醫護人員積極治療。
2. 一般治療:①無脊柱溶骨性病變者可適當活動,有脊柱病變者應限制活動量,以免發生壓縮性骨折。②適當補充蛋白質(有腎功能不全者應低蛋白、高熱量飲食)、維生素、電解質等。③化療期間及間歇期注意漱口和清洗會陰,防止口腔感染、會陰感染及肛周膿腫的出現。
化學治療
(一).傳統化療方案:馬法蘭和環磷酰胺對骨髓瘤細胞化療療效較好,但單藥療效不如聯合化療。馬法蘭常由腎臟排洩,且易損傷造血幹細胞。故若有腎臟病變或準備行造血幹細胞移植者,應儘量避免含此藥的方案。常用以下化療方案:
1.VAD方案:V(長春新礆):0.4mg/d,靜注,第1~4天;A(阿黴素)9mg/m2.d,靜注,第1~4天;D(地塞米松)40mg/d,靜注或口服,第1~4天,第9~12天,第17~20天。每4週一療程。多用於治療復發、難治性骨髓瘤的治療,有效率達30%左右。由於此方案有腎臟病變也可應用,不損傷造血幹細胞,對初發骨髓瘤患者有效率達60%,故得到廣泛應用。
2.M2方案:長春新礆1.2mg/m2,靜注,第1天;卡氮芥20mg/m2,靜注,第1天;環磷酰胺400mg/m2,靜注,第1天;馬法蘭8mg/m2.d,口服,第1~4天;強的松20mg/m2.d,第1~14天。間歇5周重複1療程。初發骨髓瘤患者有效率達60-80%。
3.MP方案:馬法蘭(M)5mg/m2.d,口服,第1~7天;強的松(P)40mg/m2.d,第1~7天。既往此方案被作為骨髓瘤治療的金標準方案,但由於強度較弱,僅用於年老體弱的患者。有效率達5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