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是指患者的認知、情感、意志、運動行為等精神活動能持續明顯異常;不能正常學習、工作、生活;運動行為難以被一般人理解;在病態心理支配下,有自殺或攻擊性、傷害性運動行為的嚴重精神障礙。
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性精神病、更年期精神病、偏執性精神病,以及各種器質性病變的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屬應配合精神科醫生的治療。也有很多人喜歡把神經症等同於精神疾病,特別是精神病,總是用嘲笑的口吻說:你有神經症。其實,這是一種誤解,神經病和精神病是有區別的,精神病屬於心理疾病的範疇,而神經病則屬於器質性病變的範疇。
瞭解精神病的主要症狀,可以有效做到早發現、早治療,提高精神病的治癒率。
1,思維斷裂
患者思考問題時沒有中心,說話在句子與句子之間 患者沒有思維中心,句子之間缺乏適當的聯繫,說話不連貫,顛三倒四,毫無條理。醫生完全無法與思維斷裂的病人進行語言交流和醫學檢查。
2、情感障礙
對親人疏遠、冷淡,甚至敵對。表現得很冷漠,對一切都無動於衷,整天無聊地坐著,胡思亂想。有明顯情緒障礙的病人完全失去了自我管理的能力,這嚴重影響了飲食、睡眠和休息,對病人自身的健康構成嚴重威脅。
3、幻覺妄想
幻覺多為幻覺,患者聽到有人在空中或房間上與她說話,或聽到一些人在談論她。患者的行為常常受到幻覺的影響,甚至聽從幻覺的 "指示 "去做一些危險的動作。幻覺性妄想可導致行為的突然改變,突然出現自殺、自傷、衝動、逃跑和缺乏自我意識等精神病性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