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宮內膜癌的發病年齡趨於年輕化,人們對年輕患者保留生育功能的可能性有強烈要求。一般認為必須滿足以下7個條件:
1、年輕<40歲,無其他生育障礙問題;
2、早期,腫瘤高度分化;
3、無淋巴結轉移;
4、根據刮片病理,雌激素和孕激素受體陽性;
5、組織類型為子宮內膜腺癌;
6。患者急需,且隨訪效果良好。
滿足上述條件,才可以考慮保留生育功能。
但保留生育功能就能安全懷孕嗎?根據國內外研究,嚴重的子宮內膜不典型性患者受孕率很高,可以實現治癒。相反,子宮內膜癌患者儘管是早期、高分化、近期內分泌治療效果好,但受孕率仍然很低,尤其是足月妊娠率更低。因此,對於嚴重的ACS患者,可以考慮保留生育能力,而對於子宮內膜癌則必須謹慎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