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的病因不明,要從根本上防止復發是相當困難的,但只要做到以下幾點,複發率就可以大大降低。
堅持維持治療:據統計,54%-77%的復發者會自行停止用藥。至於維持治療的時間則因人而異。
定期到醫院複查:一般來說,應該每月複查一次,如果有特殊情況,可以隨時到醫院複查。定期複查有利於及時發現病人的病情變化和藥物治療過程中的問題,以便及時調整劑量,提高治療的依從性。
創造良好的環境:給他們一個平靜、規律的生活環境;及時疏導患者的心理問題;激勵和陪伴他們參加活動;鍛鍊患者的生活、工作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對患者有信心,讓他們學會自理。
注意識別復發的徵兆:如出現睡眠障礙、情緒變化、昏昏沉沉、反應遲鈍、生活懶散等;或重新出現原來的精神症狀;原來可以積極服藥,突然否認有病,拒絕服藥。如果發現有上述徵兆,應提高警惕,及時就醫,有可能避免復發或減輕復發的嚴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