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診斷錯誤
將癲癇誤診為非癇性發作性疾病或將非癇性疾病性疾病誤診為癲癇:因此,在癲癇學中有兩個重要的觀點:
(1)並不是發作性疾病都是癲癇;
(2)癲癇病人的每一次發作並不都是癲癇發作。
癲癇的特徵
人類癲癇的特徵:腦電圖上癇樣放電!
癲癇的臨床發作
癲癇發作引起的主要臨床症狀:
(1)意識喪失
(2)全身驚厥
(3)跌倒發作
(4)運動發作
(5)感覺性發作
(6)面肌和眼肌運動
(7)情感體驗
(8)爆發性語言或攻擊性行為
(9)睡眠中的發作現象
(10)精神混亂或神遊狀態
臨床發作的特徵:
癲癇的共性:發作性、短暫性
刻板性、重複性
癲癇的個性:不同類型癲癇發作特徵
避免誤診可從以下方面著手:
(1)凡是抗癲癇藥物治療無效的病人都要懷疑癲癇的診斷;
(2)對有疑問的病人,必需進行癲癇診斷的重新評價,其中最為有用的工具是視頻腦電圖。
(3)特別注意癲癇與非癇性發作性疾病同存的情況;
(4)凡診斷為癲癇的病人都應該進行系統的神經系統體格檢查和正規的抗癲癇藥物治療,並根據檢查和治療結果修正診斷
(5)合理應用兩種重要的生化檢查。
驚厥性暈厥、假性發作、偏頭痛、TIA等都是極易誤診為癲癇的非癇性發作性疾病,而以精神症狀為突出表現的顳葉癲癇和頭傷後癲癇則是最易誤診為非癇性發作性疾病的癲癇類型。
2、癲癇發作類型判斷錯誤
(1)抗癲癇藥物能夠治療癲癇,也能引起癲癇發作。
(2)根據不同類型的癲癇選用不同抗癲癇藥是避免抗癲癇藥物引起癲癇最重要的措施。
失神發作與複雜部份性發作的鑑別
典型失神 複雜部份性發作
發病年齡 兒童或成人早期 任何年齡
病因 原發性 局部病變或原因不明
局部解剖 無 嗅腦(海馬、杏仁
新皮質
持續時間
短(通常<30S) 長、通常幾分鐘
其它臨床症狀
輕微 可能很明顯
( 包括先兆,自動症意識模糊頭痛 精神異常)
頻率
頻繁或呈叢集發生 頻率低
EEG
3HZ棘-慢波 不同的局部紊亂
過度換氣效應
常增加 沒有或輕度增加
3、沒有分清是癲癇還是癲癇綜合徵
癲癇綜合徵是一種有不同病因、不同發病機制,不同演變過程,需用不同方法治療的疾病,如錯將癲癇綜合徵當作一般癲癇,就可能選擇錯誤的治療,如嬰兒遊走性部分性發作首選藥物應是氯硝西泮與司替戊醇聯合應用,如只看到病人有強直髮作就選用卡馬西平,必然引起治療的失敗。
4、有效劑量確定錯誤
在對難治性癲癇的研究中發現相當部分難治性癲癇的形成是與選用的抗癲癇藥劑量不適當有關
劑量太小療效不好
劑量太大引起中毒
反應。
苯妥英鈉
(1)中毒引使全身強直-陣攣性發作演變成類角弓反張樣表現。
(2)藥物過量引起的複雜部分性發作或全身強直-陣攣性發作,減量後好轉,且不留明顯的其它中毒症狀。
卡馬西平過量
(1)部分性癲癇發作的增加可能是卡馬西平中毒的表現,減少藥物劑量後可以戲劇性好轉。
(2)卡馬西平中毒可引起癲癇或癲癇狀態
(3)苯巴比妥中毒可引起非驚厥性癲癇狀態,
(4)丙戊酸中毒可引起肌陣攣。
(5)口服氯硝西泮也可引起強直性發作加劇者。
確定藥物劑量的基本原則
從小劑量開始,逐漸增加劑量,達到即能有效控制癲癇發作,又沒有副作用為止,如不能達上述目的,寧願滿足部分控制,不要出現副作用。
必要時要通過藥物血藥濃度監測來進行判別
5、沒有正確判定抗癲癇藥物的副作用
(1)在不應該停藥的時間停藥,造成治療的失敗。
(2)在應該停藥時沒有停藥,引起發作的發重。
6、不恰當的早期停藥
(1)卡馬西平、苯妥英鈉的起效時間多數 在3周,而不是3-7天。
(2)丙戊酸的起效時間多在2周。
(3)苯巴比妥的起效時間多在2-3周。
(4)妥泰的起效時間在4周。
(5)靜脈製劑可在很短時間內起效。
7、不恰當地聯合用藥
(1)多藥應用不合理;
(2)與非抗癲癇藥合用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