腸易激綜合徵(I13S)是一種以腹痛或腹部不適伴排便習慣改變為特徵的功能性腸病,該病缺乏可解釋症狀的形態學改變和生化異常。IBS的病理生理學基礎主要是胃腸動力和內臟感知異常,而造成這些變化的機制尚未完全闡明。已知心理社會因素與IBS發病有密切關係。近年來已注意到腸道急性感染後在易感者中可引起IBS。腦~腸軸神經內分泌調節功能失調以及影響該調節功能的腸道免疫系統的異常,近年來也已受到重視。
一、診斷標準、分型與診斷步驟
1、診斷標準:推薦採用目前國際認同的1999年提出的IBS羅馬Ⅱ診斷標準。
(1)過去12個月至少累計有12周(不必是連續的)腹痛或腹部不適,並伴有如下3項症狀中的2項(腹痛或腹部不適在排便後緩解;伴排便次數改變;伴糞便性狀改變)。
(2)以下症狀不是診斷所必備,但屬IBS常見症狀,這些症狀越多則越支持IBS的診斷:排便頻率異常(每天排便>3次或每週排便<3次);糞便性狀異常(塊狀/硬便或水樣便);糞便排出過程異常(費力、急迫感、排便不淨感);黏液便;胃腸脹氣或腹部膨脹感。
(3)缺乏可解釋症狀的形態學改變和生化異常。
2、分型:根據臨床症狀(① 每週排便<3次;② 每天排便>3次;③ 塊狀或硬便;④ 稀爛便或水樣便;⑤ 排便費力;⑥排便急迫感)可分為腹瀉為主型(符合② 、④ 、⑥項中l項或以上,但無① 、③ 、⑤項;或有② 、④ 、⑥ 項中2項或以上,可伴① 、⑤項中1項,但無③項);便秘為主型(符合① 、③ 、⑤ 項中l項或以上,但無② 、④ 、⑥ 項;或有① 、③ 、⑤ 項中2項或以上,可伴② 、④ 、⑥ 中1項)和腹瀉便秘交替型(上述症狀交替出現)。
3、診斷步驟:IBS診斷標準以症狀學為依據。羅馬Ⅱ診斷標準是根據近年流行病學及臨床研究的證據,對以往提出的診斷標準的修改。
該診斷標準體現瞭如下幾個重要原則:診斷應建立在排除器質性疾病的基礎上;IBS屬腸道功能性疾病;強調腹痛或腹部不適與排便的關係,體現IBS作為一個特定的症候群有別於其他腸道功能性疾病(如功能性腹瀉、功能性便秘、功能性腹痛等)。該診斷標準將判斷的時程延長至12個月,規定其間至少有12周時間有症狀,但可以不連續,由此反映了本病慢性、反覆發作的特點,並可使器質性疾病特別是腸道腫瘤的漏診機率降低。該診斷標準在必備條件中沒有對排便次數和糞便性狀作硬性規定,只強調腹部不適或腹痛伴隨有排便次數和糞便性狀的改變,可使更多病例得到診斷,提高了診斷的敏感性。在嚴格遵循上述診斷標準並排除器質性疾病的基礎上作出IBS的診斷。檢查方法的選擇要求既不漏診器質性疾病,又儘可能減少不必要的檢查,以免增加患者的經濟及精神負擔。
(1)詳細的病史詢問和細緻的系統體格檢查至關重要,當發現伴有“報警症狀和體徵”,包括髮熱、體重下降、便血或黑糞、貧血、腹部包塊以及其他不能用功能性疾病解釋的症狀和體徵時,應作相關檢查以徹底明確病因;新近出現持續的大便習慣(頻率、性狀)改變或與以往發作形式不同或症狀逐步加重者、有大腸癌家族史者、年齡40歲以上者,應將結腸鏡檢查或鋇劑灌腸x線檢查列為常規。無上述情況、年齡在40歲以下、一般情況良好、具有典型IBS症狀者,糞便常規為必要的檢查。可視情況選擇相關檢查,也可先予治療,視治療反應再選擇進一步檢查。
(2)根據臨床表現與需要鑑別的器質性疾病,選擇相關實驗室和器械檢查。
科研病例下列項目為基本的必備檢查:血、尿、糞常規,糞便細菌培養;血生化(血糖、肝、腎功能檢查)、血沉;結腸鏡或鋇劑灌腸x線檢查;腹部B超檢查。
(3)隨診有助於發現隱匿的器質性疾病。
二、治療原則
1、一般治療:告訴患者IBS的診斷並詳細解釋疾病的性質,解除患者的顧慮,提高對治療的信心。通過詳細詢問病史,瞭解患者求醫原因(如恐癌心理),進行有針對性地解釋,力求發現誘發因素並設法去除。提供調整膳食和生活方式的指導建議。對失眠、焦慮者適當予以鎮靜劑。
2、藥物治療:對症狀明顯者可酌情使用藥物控制症狀,常用藥物包括:解痙劑[腹痛可使用抗膽鹼能藥物如阿托品、溴丙胺太林(普魯本辛)等,但應注意不良反應。也可使用相對特異性腸道平滑肌鈣離子通道拮抗劑如匹維溴銨];止瀉藥(腹瀉可選用洛哌丁胺或複方地芬諾酯,但注意便秘、腹脹等不良反應。輕症者可選用吸附劑,如雙八面體蒙脫石等);導瀉藥(便秘可使用導瀉藥,一般主張使用作用溫和的輕瀉藥以減少不良反應和藥物依賴性。常用的有容積形成藥如歐車前製劑或甲基纖維素,滲透性輕瀉劑如聚乙二醇、乳果糖或山梨醇);腸道動力感覺調節藥(新近報道5一羥色胺受體部分激動劑替加色羅對改善便秘、腹痛、腹脹有效,適用於便秘型IBS);抗抑鬱藥(對腹痛症狀重而上述治療無效,特別是伴有較明顯精神症狀者可試用)。
3、心理行為治療:症狀嚴重而頑固,經一般治療和藥物治療無效者應考慮予心理行為治療。這些療法包括心理治療、認知治療、催眠療法、生物反饋等。
4、其他:近年有使用益生菌治療IBS的報道,對其療效及作用機制尚待進一步研究。
5、中醫中藥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