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雖然抗結核藥物不斷問世,但肺結核病人治療失敗者仍然不少,這主要是因為治療不正規,有的病人治治停停,一治就是幾年;有的治療1個月,症狀一緩解就自動停藥。其實,肺結核是一個完全可治癒的疾病,只要按原則堅持治療,絕大多數可通過服藥治癒,僅2%~5%可能需要手術治療。以下談幾點注意事項:
1.胸片疑肺結核者應及時做痰結核菌塗片和培養及其他輔助檢查。痰結核菌塗片和培養檢查陰性而胸片表現又不典型者,先不要急於服抗結核藥,可先抗炎治療2~3周後,再複查胸片。若胸片仍提示結核,可進行抗結核治療。用藥前應先了解肝臟功能情況。
2.聯合用藥。對痰塗片陽性者,頭兩個月採用包括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酰胺、鏈黴素(或乙胺丁醇)的四聯治療,這叫“強化階段”。2個月後,可繼續用異煙肼、利福平4個月,這叫“6個月短程療法”,治療效果很肯定。
3.要有療程概念。療程擬定後,到時應該停藥,不必無限期延長服藥時間。至於胸片上留下少許病灶,可讓機體自行吸收,有些纖維化或鈣化病灶則永遠不能吸收。沒有特殊情況,治療方案和療程不要隨便更改。
4.痰菌檢查陽性者,治療1個月後要做痰結核菌複查,這是判斷療效的最重要指標。每3個月可複查1次胸片。
5.堅持有規律地服藥,切不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否則不僅療效不好,還容易發生細菌耐藥,為以後治療帶來困難。
6.使用異煙肼和利福平時,每1一2個月要檢查肝功能1次,根據肝功能檢查結果,改變或調整藥物及劑量。用鏈黴素或卡那黴素時,則需注意病人的聽力情況,有無眩暈等症狀。用乙胺丁醇時要注意病人的視力改變。
7.療程結束後,若病灶尚未完全吸收,可肌肉注射卡介苗素,每次1毫升,每週2次,共3個月。可提高機體免疫功能,幫助和加快病灶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