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療 除完全流產一般不需要特殊治療外,其他類型的流產應根據其臨床情況進行治療。
1.子癇前期流產 (1)子癇前期流產的處理原則:
①向患者解釋子癇前期流產的原因,只有胚胎髮育正常,保胎才可能成功。
②如果胚胎髮育不正常,則不宜進行抗胎兒治療。
③如果胚胎髮育正常,則應積極保存胎兒的原因。
(2)常用的保胎措施:
①休息和鎮靜:患者應臥床休息,禁止性交,過度緊張時可使用對胎兒無害的鎮靜藥物,如苯巴比妥(魯米那)0.03~0.06g,3次/d,加強營養,保持大便通暢。
②應用黃體酮或HCG:黃體功能不全者,黃體酮20mg,每日或隔日1次肌肉注射,或HCG促進黃體酮合成,維持黃體功能,用1000U,每日1次肌肉注射,或2000U,隔日1次肌肉注射。
③其他藥物:維生素E是一種抗氧化劑,有利於孕卵的發育,每日口服100mg,基礎代謝率低者可服用甲狀腺素片,40mg,1次/d。
④對於長期出血,可使用無胎毒作用的抗生素預防感染,如青黴素。
子癇前期(圖3,圖4)。
2.難治性流產 難治性流產的處理原則是儘早清理子宮。
(1) 孕12周內可行刮宮或吸宮,術前肌肉注射10U吲哚黴素。
(2) 孕12周以上,可靜脈注射吲哚黴素,促使胚胎組織排出,出血過多時可行刮宮。
(3)在大出血伴有休克的情況下,應在糾正休克的同時,對子宮進行清理。
(4)清宮後應對刮出的材料進行詳細檢查,注意胚胎組織是否完整,必要時應做病理檢查或胚胎染色體分析。
(5)術後應應用抗生素預防感染,出血量大時,可採用肌肉收縮術減少出血量。
3、不完全流產 不完全流產的處理原則如下(圖5、圖6)。
(1)一旦確診,如果沒有合併感染,應立即切除子宮。
(2)在大出血伴有休克的情況下,應在抗休克的同時清理子宮。
(3)出血時間短、量少或已停止,但有感染併發症者,應在控制感染後進行清宮。
(4)刮除的標本應送病理檢查。
(5)術後應使用常規的抗生素。
4.完全流產 被診斷為完全流產者可能不需要治療。如果診斷不明確,應按不完全流產處理,重新刮宮為宜。
5.晚期流產更難處理。胚胎死亡後,胎盤溶解,產生的凝血酶不斷進入母體血循環,促進微血管內凝血,消耗大量的凝血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