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頸是指頸部的一側短於對側,使頭部向患側偏斜,頦部則向正常側上移的一種畸形。若斜頸已長期存在,可以造成患側肩部高於正常側,面部發育及兩側眼裂水平不對稱等顯著畸形。造成這種畸形的主要關鍵是由於患側的胸鎖乳突肌因肌組織纖維化而短縮。
引起肌肉組織纖維化的原因則有先天及後天之分。
先天性斜頸的原因有:肌肉短縮(以胸鎖乳突肌為主),頸椎的發育異常。
後天性斜頸的原因有:創傷,感染(可波及鄰近其他肌肉),肌肉痙攣或神經性原因。
少數斜頸病例可能是由於先天性的原因造成。文獻上曾報道剖腹產的嬰兒可發生斜頸畸形。這可能是由於胎兒在子宮內位置不正常,頸部肌肉受到壓迫造成缺血性攣縮所致。遺傳也是一種可能的原因,我們曾有一女性病員經手術後恢復正常,結婚後生一女孩,患有與母親同側的斜頸。
斜頸一向被認為與母親分娩時應用產鉗不慎,造成嬰兒的胸鎖乳突肌內血腫有關,但事實上迄今未能在該肌肉內找到明確的血腫。較合理的解釋可能是由於該肌肉受損傷後造成靜脈迴流阻塞所引起。幼年期頸部廣泛深層的感染可造成肌肉的短縮及粘連,影響正常發育,亦可能形成斜頸。我們曾見到一例幼年時患右側廣泛性頸淋巴結核治癒後遺留右側斜頸,在手術探查時發現,右側頸部肌肉包括頸闊肌、胸鎖乳突肌、肩胛提肌、中斜角肌、肩胛舌骨肌、胸骨舌骨肌等均有廣泛粘連,無法作徹底鬆解,手術後僅得到部分改善。
頸部患嚴重發育畸形時可造成斜頸,但嚴重的斜頸日久亦可造成頸椎的繼發性彎曲畸形。兩者之間何種是主要病因可藉X線攝片予以鑑別之。斜視亦可造成頭部側偏,易與斜頸混淆,但顯然這時胸鎖乳突肌並無病變,可資鑑別。
肌肉痙攣性斜頸多發生於成年人,由於頸部肌肉多次復發肌肉痙攣(落枕)所致,是臨床上很少見的一種。
診斷斜頸一般並無困難。嬰兒出生後數日,頭部經常偏向一側,較易為家屬所發現。檢查時可捫得患側胸鎖乳突肌硬結短縮。僵硬短縮的程度視病情輕重而各有不同。在大部分病例中是鎖骨段的縮短,但在嚴重時,則還有胸骨段的顯著縮短。如未及時治療,發育長大後,患側面部及頸椎便可出現嚴重的繼發性畸形,如兩側眼裂水平不對稱,面部斜向患側,患側耳廓明顯增大,肩部高於健側等。在嚴重的斜頸病例,頭部除偏向患側外,還有向下傾斜的形態,有時可被誤診而在正常側進行手術。我們曾見到一例被缺乏經驗的醫生錯誤診斷而造成手術差錯。此外,應與上述非由於胸鎖乳突肌攣縮而造成的斜頸作鑑別診斷。
斜頸的手術治療宜在幼孩早期進行,方可避免造成面部的繼發性畸形,一般以4,5歲較好。在已產生繼發性畸形的成年病例,手術後亦可望得到各種程度的改善,故亦宜及時施行手術矯正。
手術在全麻或局麻下進行。典型的手術方法是在患側鎖骨上緣作一短橫切口,分離切口上方的皮下組織,將胸鎖乳突肌的鎖骨上附著處切斷。手術時將頭頸部不斷偏向健側以使患側肌肉緊張,而便於切斷及鬆解攣縮。注意慎勿損傷下方的頸動脈鞘及膈神經。在比較嚴重的病例中,還應將肌肉的胸骨上附著點一併切斷。此外,由於其鄰近的筋膜組織亦已短縮,故也應予以切開及鬆解,直到頭頸可完全恢復正中位置為度。仔細止血後縫合鎖骨上皮膚切口。
但在肌肉已發生嚴生纖維化,且與周圍組織發生粘連時,僅切斷鎖骨上肌肉附著點常不足以得到足夠的鬆解。因此,我們常在纖維化肌肉的中段和乳突下方,分別各作一個小橫切口。先切斷鎖骨上附著點,沿纖維化肌肉用鈍性分離作周圍的剝離,再將該肌肉在乳突下方予以切斷,然後將大部分纖維化肌肉摘出。這種手術操作的效果常較單純的切斷鎖骨上附著為佳。
此外,我們曾於一成年病例中,鑑於患側皮膚亦有短縮,故手術中順著肌肉方向作Z形的中央線切開,兩端作方向相反的附加切口,經剝離後形成二塊三角形皮瓣。完全暴露纖維化肌肉並將它全部摘除,最後將三角形皮瓣相互交錯縫合。手術後10個月複查恢復情況良好。
如手術中分離徹底,切除乾淨,一般在手術後並不需要作石膏型固定,而可任病孩鍛鍊活動,逐漸恢復到正常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