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球約有2億人患有哮喘。在我國,33%的哮喘患者過去一年中因哮喘而需要住院或急診治療,58%的患者因哮喘而誤工,79%的哮喘患者無法進行正常的運動和休閒活動,63%的患者不得不因哮喘而改變自己原來的生活方式,68%的哮喘患者因哮喘夜間睡眠受到影響,74%的患者因哮喘無法進行正常的體力活動。與此同時,在我國的大城市只有不到10%的哮喘患者接受了哮喘的規範化治療所推薦的吸入性糖皮質激素治療,這個比例相比西方發達國家尚有很大差距。
目前中國哮喘患者的治療現狀不理想,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治療上存在許多不規範的地方。很多患者只對哮喘的症狀進行治療,而不是針對其根本病因;患者對吸入性激素懷著莫須有的恐懼心理,擅自停藥,不順從醫師的治療方案,相信所謂的“秘方、偏方”等。因此,規範化治療的宣傳普及工作亟待加強。我國有句傳言“呼吸科大夫不治喘”,那是以前的老黃曆了,現在呼吸專科醫師專門治喘,而且治療效果非常好。常見的有“四大誤區”影響對哮喘的治療。
誤區一:哮喘是治不好的。由於哮喘發病原因和發病機制複雜,目前從根本上或者說是一勞永逸的根治還是很困難的。畢竟,哮喘是一種慢性病,想通過一時的治療達到永不復發是不現實的。但是,患者和家屬大可不必因此產生消極情緒,失去治癒信心,甚至產生絕望思想或只求治喘而不求治癒。實際上,隨著近年來醫學研究的進步,哮喘從症狀上來講是可以治癒的。現在國際公認的治療目標是達到:沒有(或最少)慢性症狀,包括夜間症狀;沒有(或最少)哮喘急性加重;無急診就醫;盡少使用(或不使用)β2受體激動劑;無體力活動和運動受限;肺功能基本正常。通過正確有效的治療可以使患者的症狀完全消失,像健康人一樣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誤區二:哮喘沒有症狀時不用治療,甚麼時候喘了再治。哮喘有不同的類型,其治療上也應採取個體化方案。間歇發作性哮喘患者(如典型的過敏性哮喘),發作時間短,可在哮喘發作時治療;常年、頻繁發作哮喘的患者,必須堅持長期、規律地治療才行,此類患者如果不注意穩定期的治療,很容易導致哮喘症狀反覆發作,影響生活質量,久之就會發生支氣管不可逆的變形損害,成為慢性阻塞性肺病。無論是醫生還是患者,都應走出只治哮喘發作期,忽視緩解期,只治標不治本的誤區。
誤區三:認為激素副作用大,不願接受吸入激素治療。哮喘的本質是氣道炎症,糖皮質激素是治療氣道炎症最有效的藥物。但是口服、靜脈注射等,都是全身用藥,雖然可當時取得效果,但是長期應用會對身體產生許多副作用。門診上此類病人很多,他們或是聽信了廣告宣傳,或是一味追求立竿見影的效果,長期誤用口服激素治療,導致肥胖、高血壓、糖尿病和骨質疏鬆等副作用,並且當哮喘再次發作時病情很難控制。實際上,一些廣告宣傳的各種所謂“治喘藥”主要成分就是激素和短效的β激動劑。
正確的哮喘治療應是首選吸入型糖皮質激素,根據病情程度加用吸入長效β激動劑,僅僅在有急性症狀時吸入短效的β激動劑。吸入激素僅在氣道局部起作用,基本不吸收到血液,並且應用的劑量很小,一般每天不到1毫克(而強的松每一片是5毫克),所以,即使是終生規範吸入糖皮質激素治療哮喘也不會發生明顯的副作用。通過規範治療,患者完全可以達到沒有哮喘症狀、沒有急性發作、沒有夜間憋醒、不需看急診,沒有運動限制、沒有治療所產生副反應的效果。但在我國,由於人們對激素的恐懼心理,哮喘控制首選吸入性激素的不足10%,而過多地依賴急性緩解藥物,甚至誤信廣告長期誤服激素。
誤區四:哮喘症狀得到控制後,就不用繼續治了。長期以來部分患者、家屬甚至臨床醫生,只注意對發作期的治療,哮喘症狀一旦緩解,就誤判為治癒而停止治療,結果造成了哮喘反覆發作,久治不愈,嚴重者發展成為肺氣腫、肺心病而失去勞動能力。哮喘加重是發作性的,但氣道炎症是長期存在的。通過規範吸入糖皮質激素或聯合吸入長效β受體激動劑能良好的抑制氣道炎症,比單純治療急性支氣管收縮更能有效地控制哮喘。一旦哮喘被控制,應至少維持吸入治療3個月,然後請醫生根據情況制定下一步治療方案。
對哮喘病情及嚴重程度的正確評價是哮喘治療中非常關鍵的一環,肺功能檢查是診斷哮喘、評價哮喘嚴重程度和治療效果的重要手段之一。現在呼吸專科醫師有比較規範的哮喘控制測試方法,並用來指導患者的治療。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許多健康查體機構都沒有將肺功能檢查列為常規檢查項目,這也使得人們不能及早發現發病率很高的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造成此類疾病的大量漏診、誤診和延誤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