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溼性關節炎是一種慢性關節疾病,有致殘傾向,涉及全身的大關節和小關節。由於滑膜炎症,受影響的關節發生軟骨、骨、肌腱和附屬結構的病理損傷,導致關節腫脹、疼痛和功能障礙。如果炎症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控制,損傷將繼續發展,最終導致關節畸形。
類風溼性關節炎的臨床處理可以從輕微到嚴重,從早期到晚期。關節炎症的程度可以從全身受累的關節數量到每個關節的腫脹和疼痛程度來評估;關節損傷的程度可以評估為早期或晚期,早期階段的損傷很小,晚期階段沒有結構變化。已經開發了許多有效的藥物,包括生物製劑,用於治療炎症,嚴重關節症狀的患者可以得到緩解和減少。然而,所有這些藥物並不直接針對損害的修復;損害需要由身體自身的功能來修復,而修復是否徹底主要取決於損害的程度。在類風溼性關節炎的早期階段,損害不重,容易修復,但當損害積累到一定程度時,修復就越來越困難。一旦疾病進入晚期,即使用藥物完全消除了炎症,損害仍然難以修復,即使堅持抗炎治療,關節結構也會繼續受損,最終造成功能障礙和生活質量下降。
類風溼性關節炎早期階段的治療很重要。早期治療的療效影響到長期的關節功能。在類風溼性關節炎的早期階段,當炎症沒有明顯改變時,只要炎症得到控制,關節功能就可以恢復;到了晚期,關節結構受到不可逆轉的損害,即使沒有炎症,關節功能也會受到現有損害的影響,很難恢復原來的功能。早期治療的效果也與今後的用藥有關。類風溼性關節炎是一種慢性關節疾病,患者通常需要長期服用抗風溼藥物。研究發現,大多數在早期獲得充分緩解的病人可以減少藥物劑量,甚至在之後很長一段時間內完全停止服藥。對病人來說,這意味著實現早期緩解有可能減少對藥物的依賴,減少醫療費用。這意味著治療類風溼性關節炎的 "最佳窗口期 "是在其早期階段,此時炎症也被藥物所控制。
過去,類風溼性關節炎的早期階段沒有標準的時間跨度,有些人將其定義為從關節痛開始的1年,有些人將其定義為3年。美國風溼病學會2012年最新修訂的類風溼性關節炎治療指南在專家討論的基礎上達成了一個共識,即早期階段應該是在疾病發生後6個月內。這為 "最佳窗口期 "提供了更嚴格的時間框架,以真正篩選和診斷出預後良好、損傷最小的類風溼性關節炎患者,並及時給予足夠的藥物治療以恢復關節功能和縮短治療時間。此外,病人的情況不僅是完全恢復關節功能的 "機會之窗",而且是對藥物的長期依賴。
6個月的時間對每個新發類風溼性關節炎患者來說都是非常寶貴的,患者和醫生在這段時間內共同努力,實現早期緩解是非常重要的。對病人來說,最重要的是一旦出現多發性小關節疼痛和晨僵的症狀,要儘快向風溼免疫科醫生諮詢,並儘快完善血清和影像學檢查以明確診斷。醫生最重要的是準確評估關節病變的輕重緩急,合理選擇第一種治療藥物,密切隨訪,一旦發現治療效果不佳,立即調整方案。醫生最重要的是準確評估關節病變的輕重緩急,合理選擇第一種治療藥物,密切隨訪,一旦發現治療效果不佳,應及時調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