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在患病前可能有某些類似人格障礙表現的人格或行為改變,如強迫性神經症與強迫性人格障礙、精神分裂症與分裂型人格障礙,有時難以區分相應的兩方。下面簡單介紹一下精神疾病中常見的神經症、躁狂抑鬱症、精神分裂症等引起的人格變化與人格障礙的區別。
(1)神經症
大多數神經症是在人格已經形成之後才發展起來的;而人格障礙一般是在生命的早期開始的,是恆定而頑固的,很難改變,而且在與神經症相應的強烈精神刺激下會發生。神經症患者可以體驗到自己的痛苦,而人格障礙患者對自己的人格偏離正常狀態缺乏自我意識。神經症患者對環境的適應能力適中,而人格障礙患者則普遍存在社會適應不良的情況。
(2)躁狂抑鬱症
輕度或不典型的躁狂症主要表現為激動、挑剔、鬧事、不理智的行為、攻擊性或侵略性等行為異常,如果過去不了解,常常被誤診為人格障礙。然而,仔細觀察也可以發現一些基本症狀,如情緒高漲、言語動作增多、興奮等,如果結合病史和患者以往的人格特徵,就不難區分。
(3)精神分裂症
早期精神分裂症可表現為人格和行為的改變,如工作紀律鬆懈、情緒不穩定、態度惡劣、學習效率下降、行為偏差等,容易與人格障礙混淆。但是,精神分裂症也伴隨著不恰當的情緒反應和思維活動的異常,而且在精神分裂症發病前一般沒有明顯的社會適應不良現象。
精神分裂症的不完全緩解會留下人格缺陷,但除了人格變化外,還有情感、思維和意志方面的障礙,他們往往缺乏自發性和主動性,這是人格障礙所不具備的。
輕度或靜止狀態下的偏執型精神分裂症可能被誤診為偏執型人格障礙,但後者與精神分裂症的區別主要在於對日常事物和人際關係的曲解是建立在過度敏感的基礎上的,這導致了一定程度的捲入,而沒有脫離現實,一般沒有幻覺和妄想。